弗里茨·海德

弗里茨·海德

弗里茨·海德 Fritz Heider 1896.02.18-1988.01.02,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社會心理學歸因理論的創始人。他生於奧地利維也納,逝於美國堪薩斯州勞倫斯(Lawrence)。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他是家裡兩個男孩中的次子,1920 年在哲學家 A.邁農指導下獲得奧地利格拉茨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然後受施蒂里亞省政府委託研究學徒的能力測驗,並廣泛遊歷,曾赴德國柏林大學心理研究所學習,期間曾聽 M.威特海默、W.苛勒和 K.勒溫的講課。1927 年應聘於漢堡大學,成為 W.斯特恩的助手。1930 年赴美國,供職於麻薩諸塞州北安普敦的史密斯學院,成為格式塔心理學家 K.考夫卡研究實驗室的成員,主要從事該城的克拉克聾人學校的研究工作。同年 12 月,他和穆爾(Grace Moore)結婚,他們一共有三個兒子。他在那裡工作了 17 年,研究與耳聾有關的問題。其研究成果發表在《人際關係心理學》一書中。1947 年受聘於堪薩斯大學任古根海姆研究員。1960-1961 年受聘於奧斯陸大學擔任富布賴特研究員,並任史丹福大學、康奈爾大學和杜克大學的訪問教授。1966 年從堪薩斯大學退休以後,他繼續社會心理學方面的研究。

人物成就

海德是社會心理學歸因理論的奠基人。所謂歸因(attribution)是指人們對已發生事件的原因的推論或知覺。1944 年他在《社會知覺與現象世界的因果關係》一文中指出,應重視行為因果關係的研究,後來在《人際關係心理學》中又發揮了這一觀點,提出歸因理論,但直到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才引起社會心理學界的重視,從而引發出許多關於歸因理論的研究。

他指出人的行為的原因可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內部原因是指存在於行為者本身的因素,如需要、情緒、興趣、態度、信念、努力程度等等;外部原因是指行為者周圍環境中的因素,如,他人的期望、獎勵、懲罰、指示、命令,天氣的好壞、工作的難易程度等等。海德認為歸因過程應遵循的主要原則是共變原則。人們通常認為一定的行為可能決定於各種原因,但人們傾向於尋找一定的結果和一定的原因在不同條件下的聯繫。如果在許多情況下,一個原因總是與一個結果相聯繫,而且沒有這個原因時這個結果不發生,那么就可把這個結果歸於這個原因。例如,甲隊總是負於乙隊,而甲隊總是勝丙隊,乙隊一般情況下總是戰勝丙隊,則甲隊水平是中等。一定的行為結果總是同一定水平的技能相隨而生,即技能與勝負共變。他發現人們常把自己的成功歸因為內部因素,把別人的成功歸因為外部因素;而把自己的失敗歸因為外部因素,把別人的失敗歸因為內部因素。

海德的另一主要貢獻是提出了認知平衡的 P - O - X 模型,認為平衡的認知引起一種令人愉悅的滿意狀態;若認知不平衡則有向認知平衡轉化的趨勢。他強調認知結構中評價因素與情感因素一致性在維持認知平衡中具有重要作用。基本要素有:認知者 P(Person),與認知者相對應的個體 O(Other Person),認知對象 X(attitude object)。3 個要素之間的關係有兩種:P 與 O 之間的感情關係,包括肯定(正,positive relationship)關係和否定(負,negative relationship)關係,如喜歡和不喜歡;P 與 X,O 與 X 之間人或物的所屬、所有等單位關係,也包括肯定(正)關係和否定(負)關係,如接近和分離等。3 個要素 2 種關係構成認知者 P 的認知系統。海德假定了 8 種認知狀態,其中有 4 種均衡狀態和 4 種不均衡狀態,如圖示:

主要著作

人際關係心理學: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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