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得曼[美國法學家]

弗里得曼[美國法學家]

門羅·弗里德曼教授曾因為其“終生在律師倫理領域內富於創造性且影響深遠的學術成就”而獲得美國律師協會有關職業主義的最高榮譽。弗里德曼教授被《哈佛法律年度報告》稱作“律師的律師”,《紐約時報》稱其為“法律職業倫理領域的開拓者”。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向弗里德曼教授請教諮詢的律師事務所遍布全國各地。他是霍夫斯特雷(Hofstra)法學院的前院長,在過去的30年中,他每一年在哈佛法學院作兩次有關律師職業倫理的演講。

代表作品

弗里德曼教授的第一部職業倫理著作——《對抗制下的律師倫理》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的銀槌獎(Gavel Award Certificate of Merit )。諸多評論稱該著作“才華橫溢”,一本“經典著作”,是 “在上一代中對法律教育有里程碑貢獻”的少數幾本著作之一。其最新著作是與喬治城法學教授阿貝·史密斯合著的《理解律師的倫理學》(4rd ed., Matthew Bender, 2010)。弗里德曼教授被 The Washingtonian稱作“[哥倫比亞地區]最受尊敬的憲法律師之一”。他的委託人包括威廉·孔斯特勒、羅伊·科恩、阿蘭·德肖維茨及數位國會成員。他也被諾貝爾獎金獲得者伊利·威塞爾選作the 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Council的執行主編,並因為其“數十年來為改善人類尊嚴和社會正義所做的工作”而曾獲得馬丁·路德·金獎金。他在哈佛大學取得了A.B.、LL.B.和LL.M.。被收入《美國名人錄》、《美國法律名人錄》和《世界名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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