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科·希梅內斯·德·西斯內羅斯

弗朗西斯科·希梅內斯·德·西斯內羅斯

弗蘭西斯科·吉麥內茲·德·西斯內羅斯主教(Cardinal Francisco Jiménez de Cisneros),西班牙天主教樞機主教、宗教法庭大法官、政治家。

西斯內羅斯大主教

弗蘭西斯科·吉麥內茲·德·西斯內羅斯主教(Cardinal Francisco Jiménez de Cisneros),西班牙天主教樞機主教、宗教法庭大法官、政治家。
1436年生於伊比利亞半島卡斯蒂利亞的托雷拉古納一貧窮家庭。1436年起先後阿爾卡拉曼·德·埃納雷斯大學和薩拉曼卡大學學習神學。1459年受神職後居住羅馬,直至1466年。此間,他不贊成當時充斥教廷的人文主義學者,但敬佩他們學識淵博。1482年被樞機主教貢薩雷斯·德·門多薩任命為錫居恩扎副主教。1484年,他請辭教職並改變洗名,在附近小樹林裡蓋了一間簡陋的茅屋,過起與世隔絕的隱修生活。

西斯內羅斯大法官

1492年,西班牙女王伊莎貝拉一世根據門多薩的推薦,任命吉麥內茲為她的告解司鐸。1495年門多薩死後,由他繼任托萊多總教區的紅衣主教。從此,他得以著手整頓西班牙天主教會,先後在1497年的阿爾卡拉會議和1498年的塔拉韋拉會議上頒布教令,嚴禁神職人員結婚;要求神職人員常住在教區和經常做告解;每星期日向信徒宣講福音。並強迫格拉納達地區的摩爾人改信天主教。由此而激起了1499-1500年間的摩爾人叛亂。這一問題長期得不到徹底的解決,他應負主要責任。
1504年11月26日伊莎貝拉死後,吉麥內茲即力舉時任攝政的王子阿拉貢的斐迪南二世繼位,而反對費迪南的女婿尼德蘭的美男子腓力一世。後又積極參與調解王位糾紛,最後促成了《薩拉曼卡協定》,使腓力繼續保留卡斯蒂爾國王稱號。1506年腓力死後,他成立了一個執政政府,取代尚在那不勒斯的費迪南行使統治權。1507年被教皇任命為宗教法庭大法官,同時獲得樞機主教稱號。他認為,宗教法庭法官應該嚴守法規,但必須要擴大最高宗教法庭的權力,使之能夠管轄各地的宗教法庭。
起初,改奉基督教的猶太人許以60萬都卡的代價,請求費迪南二世撤銷宗教法庭。但據說吉麥內茲當時卻表示朝廷不應依從他們,如果國王意在謀財,他自己可以付出這筆款項,另可從自己的大主教稅收中撥款資助。1516年1月28日費迪南死後,他再次出任卡斯蒂利亞攝政,直到1517年費迪南的孫子查理(即西班牙查理一世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繼位。1517年9月,他在前往阿斯圖里亞斯與查理會面的途中不幸病倒。11月8日,當他收到查理的一封要求他退休的信後幾小時,即在羅亞去世,終年8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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