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防止發生工程建設重大傷亡事故的通知

《建設部關於防止發生工程建設重大傷亡事故的通知》是1991年07月29日發布並生效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建字第514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建設部關於防止發生工程建設重大傷亡事故的通知

(1991年7月29日建設部建建字第514號文發布)

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的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在深入開展“質量、品種、效益年”活動中,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認真組織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活動,全國建築安全生產形勢繼續向好的方向發展。但是,自今年四月份以來,部分地區施工傷亡事故有所抬頭,工程建設重大事故時有發生。四月二十三日,青海省湟中縣糧食總局寨鄉糧油管理所在拆除舊糧庫時,發生倒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輕傷;五月十五日,山西省運城地區建築設計院工程隊,在地區土地局家屬宿舍工地,砌築的房屋磚牆倒塌,造成5人死亡,2人重傷;五月十六日,安徽省電力局第二電力建設公司,在江蘇常州戚墅堰電廠工地,塔吊起吊60噸重水冷壁時整體倒塌,造成5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5台大型設備損毀,預計損失達500萬元;六月十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三建公司總承包的牡丹江市麗江飯店擴建樓工地,安裝龍門架時發生架體倒塌,分包單位尚志市慶陽工程公司3人死亡;六月二十九日,內蒙伊克昭盟一建公司,在伊盟準格爾旗陶瓷廠工地吊裝廠房屋面板時,鋼屋架變形連同屋面板倒塌墜地,9人從屋面墜落,4人死亡,2人重傷;七月十八日,遼寧省遼陽市建築設計院,在遼陽市熱電廠工地進行工程地質勘察,一台汽車式鑽機提升支架時碰觸6.6千伏高壓線,造成3人死亡。發生上述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領導不力,管理不嚴,違章指揮以及當事人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違章操作。這些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必須引起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的高度重視。為防止工程建設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請各地區、各部門的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建建(1991)7號《關於加強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最近頒發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質量、品種、效益年”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必須切實抓好。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絕不能有絲毫鬆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企業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為首的分級負責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二、搞好建築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安全資格是企業資質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築企業必須在規定的營業範圍內承包工程,要加強施工現場和生產場所的安全管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建築企業安全資格管理細則,結合達標活動對企業進行考核,對安全生產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能評為先進,不準升級。對傷亡事故連年超標或連續發生同類傷亡事故的,要限期停產整頓,在整頓期間不準承包工程。對情節嚴重的,企業資質管理部門要降低其資質等級,切實樹立起安全生產否決權。

三、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要把檢查的重點放在企業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等方面。根據對施工現場和生產場所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情況,評價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督促企業發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的作用,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保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企業除應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和季節性、專業性檢查,要堅持檢查記錄、整改、複查、銷項制度,消除事故隱患。

四、針對外包工在生產第一線所占比例大,傷亡事故多的狀況,企業要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同時,要加強對外包工的安全管理,在總分包契約中要明確外包工安全生產責任,並建立對外包工的安全檢查、安全交底制度。決不允許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五、認真研究防範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和機具傷害等建築施工的“多發病”、“常見病”。要注意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安全防護設施等方面的成功經驗。近年來,一些地區坍塌事故比率有所上升,傷亡人員較多,對此也要予以足夠重視。

六、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及時對傷亡事故進行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緊抓好近一個時期以來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和結案工作,對事故責任者必須嚴肅處理,以教育當事人和廣大幹部民眾,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牢記安全生產職責。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對此要進行協助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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