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對住房置業擔保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調查的函

2000年,建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0]108號)後,各地陸續成立了一些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對促進住房消費、防範住房貸款的風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為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各地住房置業擔保工作的進展情況,總結各地的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進一步完善現有住房貸款擔保體制的政策措施,經研究,決定對全國現有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運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

發文信息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住房市函[2002]078號
【發布日期】2002-11-19
【生效日期】2002-11-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對住房置業擔保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調查的函
(建住房市函[2002]07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房地局(建委):
2000年,建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0]108號)後,各地陸續成立了一些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對促進住房消費、防範住房貸款的風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為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各地住房置業擔保工作的進展情況,總結各地的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進一步完善現有住房貸款擔保體制的政策措施,經研究,決定對全國現有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運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調查要求

(一)、調查範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所有經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政府批准成立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及其他從事住房置業擔保業務的機構;
(二)、調查內容:見附屬檔案《住房置業擔保統計基層表》及指標說明;
(三)、調查時間:調查表數據填報三季度的有關數據,調查情況報送時間為12月5日前;
(四)、其他:請省(區、市)儘快將調查工作布置到各市(縣),並將有關情況匯總後,形成書面材料,連同各市(縣)報送的《住房置業擔保統計基層表》上報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

所需材料:

各市(縣)要及時向省(區、市)報送以下材料:
1、《住房置業擔保統計基層表》,調查表填報的數據要準確、完整、全面,並加蓋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公章。
2、有關文字材料,主要應包括批准設立住房置業擔保機構的單位,住房置業擔保業務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關意見和建議等。
住房置業擔保工作關係到住房市場和住房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請各省(區、市)高度重視本次調查工作,認真組織本地區的調查,並及時了解和反饋有關信息,加強對住房置業擔保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備案要求

按照《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經批准設立後,應當報建設部備案,請仍未備案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年底前將有關資料,包括政府批准成立檔案、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複印件等儘快報送我司備案。

調查基礎

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我司擬會同財政部綜合司、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在年底前召開一次部分省市住房置業擔保工作座談會,研討住房置業擔保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何加強對住房置業擔保的監管以及如何完善我國住房貸款擔保體制等。請各省(區、市)部署有關城市做好材料準備工作,會議通知另行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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