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業農場

建業農場 收容安置慣流人員的農場,隸屬黑龍江省民政廳管理。位於克東縣境西北部,場部距克東縣城22公里。

建業農場

建業農場收容安置慣流人員的農場,隸屬黑龍江省民政廳管理。位於克東縣境西北部,場部距克東縣城22公里。建業農場,原名“新生農場”。1956年春,為了收容教育和改造安置城市中的無業游民,省民政廳在克東縣西北部建立遊民改造農場,命名為“黑龍江省克東縣新生農場”,由克東縣人民委員會領導。到1956年7月末,克東縣新生農場收容遊民395人,開墾了一部分荒地,並蓋起了一部分房屋。同年底又將撤銷的綏稜新生農場的39名在場遊民轉入克東縣新生農場。1957年,根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精神,將克東縣新生農場改為“勞動教養農場”。1958年9月,經過清理整頓,仍恢復教育改造和安置遊民性質的農場。1960年1月,收歸省民政廳領導,改名為“黑龍江省克東新生農場”,到年底有場員600人。1962年10月,將克東新生遊民改造農場改為收容慣流人員農場。1963年5月,改名為“黑龍江省建業農場”。農場對收容入場人員實行“政治教育和勞動生產相結合,改造與安置相結合”的方針,改掉不良習慣,給予安置處理。1964年春,增建水田分場,到1965年全場耕地面積達到3.9萬畝。“文化大革命”開始後,1967年將建業農場移交給克東縣革委會領導。1972年3月,收歸省民政廳領導,恢復正常的收容教育和安置工作。從1972年至1979年,共收容慣流人員3385人。慣流人員進場後稱“場員”。場員在農場參加勞動、學習,接受教育改造,視表現好壞,分別情況安置就業,或留場安置,或分散到農村公社安置參加生產,或遣送回原籍安置和還鄉參加生產勞動。由於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外省人口流入問題基本解決,從1983年起,全省收容安置工作轉向收容處理慣流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農場收容對象大量減少,逐漸由收容一二百人到幾十人。到1985年末,建業農場累計收容慣流人員8473人,經過生產勞動和教育改造,分散到農村落戶安置634人,留場安置313人,調出安置672人,還鄉和遣送回原籍3622人。全場下設5個分場,堅持以農業為主,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相繼建立了制磚廠、採煤井、養鹿場、糧油加工廠和汽車運輸隊。1992年,實現利潤116萬元,糧食單產突破畝產150公斤,職工人均收入達到1750元。1992年末,全場總人口2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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