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團結、動員全市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2、教育、引導全市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3、代表婦女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制定、宣傳、推動和監督,執行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4、為婦女兒童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組織並開展有關婦女兒童發展的理論、政策及工作研究;協調綜合性調研活動;起草檔案及文稿;承辦文電、秘書、簡報、督查、檔案、機要、保密、統計等任務。2、組宣部: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聯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負責婦聯組織建設,聯繫、指導社會各界婦女組織;負責制定、實施婦聯幹部教育培訓規劃;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精神文明建設。
3、城市農村部:動員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施“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搞好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開展社區婦女工作,促進婦女廣泛平等就業;動員組織婦女參與扶貧、生態環境建設,促進農村婦女依靠科技致富。
4、婦女兒童工作部:負責參與制定和宣傳有關保護兒童的規劃、計畫;開展女童工作,實施“春蕾計畫”,促進女童發展;指導婦聯繫統兒童活動陣地的工作;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負責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參與有關的普法工作;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