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局級副職(六級幹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正職。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各地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副巡視員。
行政級別原則上與黨內職務無關,但是地方官員同時任上一級黨委常委的,級別按上一級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