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長負責制

廣長負責制是指中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現行的領導制度。廠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企業中處於中心地位,對企業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廠長負責制包括兩層含義: 第一,廠長是企業生產行政的總負責人,對內他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對外則代表企業行使法人的權力。同時,廠長對企業的兩個文明建設負責。第二,企業的經營決策權、生產指揮權和人事決定權統一由廠長依法行使。

廠長在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1) 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決定或者報請審查批准企業的各項計畫。(2) 決定企業行政機構的設定。(3) 提請政府主管部門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廠級行政領導幹部(法律上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5) 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規章制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的建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6) 依法獎懲職工,提請政府主管部門獎懲副廠級行政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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