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1986年6月24日至7月
1日在南寧舉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鍾楓、李殷丹、林克武、石兆棠、黃嘉、趙明堅、
韋章平、甘懷義秦振武、張景寧和委員共36人出席了會議。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王蓉貞吳克清,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
治區城鄉建設委員會、交通廳、公安廳、人事局,以及南寧、柳州、梧州、桂林、北海、貴
縣等25個市、縣、市轄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了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辦公廳副主任、各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委員。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甘苦,副主任鍾楓、林克武、黃嘉分別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郭永運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
治區禁止賭博條例(草案)>的說明》、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梁承憲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
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路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律委
員會副主任委員文濤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
法規程式的規定(草案)>的說明》。經過審議,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草案)》
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路管理條例(草案)》,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委員們提出的意見
作進一步的修改,然後再提請審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謝仲平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
於城鎮規劃建設簡況的匯報》,重點審議了關於桂林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情況和意見。
委員們認為,國務院1985年10月23日關於桂林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是桂林市城市建設的
法規。但是,桂林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有章不循的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建設項目違反了
城市總體規劃,必須堅決予以糾正。會議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桂林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
對桂林市的城市規劃建設的領導,進一步健全機構,充實力量,強化規劃管理,嚴格審批手
續,扭轉有章不循的局面。桂林市人民政府要立即對本市在建和待建的各項工程逐項進行清
理。對違反總體規劃的機關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查處。會議為此通過了《關於加強桂林市
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決議》。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丘文懿作的關於設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華
僑委員會的說明和關於推遲鹿寨縣鄉一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說明,作出了關於設立自
治區人大常委會華僑委員會的決定和關於推遲鹿寨縣鄉一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決定,
通過了人事任免。
會議結束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殷丹傳達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在六屆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和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上的講話精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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