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測繪處

基本測繪、地圖資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測繪局、國家測繪總局管理。 根據中央批示和1958年12月8日國家測繪總局《關於建立測繪管理機構問題》 的檔案,1959年3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決定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測繪處,行使全自治區測繪管理職能。

基本測繪、地圖資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測繪局、國家測繪總局管理。地方性測繪業務由各專業單位自建測繪隊伍解決。1958年5月10日國家測繪總局向中共中央、 國務院作了《關於目前全國測繪工作概況和省、自治區的測繪工作應加強管理的報告》,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應在適當機構內設立測繪管理處的意見, 得到中共中央批准。根據中央批示和1958年12月8日國家測繪總局《關於建立測繪管理機構問題》 的檔案,1959年3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決定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測繪處,行使全自治區測繪管理職能。黃宜生任副處長,負責全處工作。 編制沒定,只配有行政和技術幹部7人。主要任務是:接收國家測繪總局發來的各種測繪資料;收集整理各測繪單位在廣西施測的各種測繪成果成圖;向用戶提供各種測繪資料;組織測繪單位之間的測繪協作;籌建測繪生產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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