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廣西來賓市查獲100 0多份人用假狂犬疫苗,查獲其他有問題的疫苗18個品種67個批次。其中一位5歲男童因在鄉衛生院注射了假狂犬疫苗,病發致死。相關涉嫌制售假藥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抓獲。
2009年12月底,來賓市興賓區正龍鄉果塘村一名5歲男童被狗咬傷,到鄉衛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發致死。家屬隨即向藥監和衛生部門舉報,經化驗,所用狂犬疫苗為假藥。 來賓市公安局的調查表明:來賓市非法渠道進購藥品的鄉鎮衛生院13家,村衛生所(個體診所)20家,查獲“問題”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貨值33萬多元;查獲其他疫苗18個品種67個批次,涉及貨值金額47萬多元。 經初步核實,查處的疫苗為假冒產品,屬於地下窩點生產,銷售使用假髮票,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波及3個省份和廣西境內南寧、貴港、來賓、玉林等地。目前,已經抓獲涉嫌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
男童發病死亡查出疫苗是假
“你們倆誰能吃完這碗飯,我就給他1元錢。”
09年12月4日晚,來賓市興賓區正龍鄉果塘村村民葉顯乾給自己兩個可愛的兒子設下了吃飯獎勵的辦法。4歲多的小建和3歲多的小華聽了都很心動。葉顯乾心裡清楚,獎勵是為讓大兒子小建多吃點飯而設的。
很快,小兒子完成了任務,小建則撇下剩下的半碗多米飯蔫蔫地對爸爸說,飯他實在是吃不下去了,1元錢他放棄。這話聽著讓葉顯乾的心裡涼涼的,小建15天前被狗咬了,雖然已經到鄉衛生院打了6針狂犬疫苗,但現在手腫、發燒,飯不吃、水不喝,醫生開了退燒藥說沒事,但做父親的他心裡總是不踏實。
回憶起當時的情形,神情傷感的葉顯乾告訴記者,12月9日,他曾帶兒子來到來賓市人民醫院就診,醫生看了之後,建議他立即送到南寧就診。12月9日下午,在南寧市第四人民醫院門診部,葉顯乾發現快5歲的兒子已經口吐白沫。當晚住院治療。10日凌晨2時許,小建就沒有了生命體徵。從被狗咬到死亡只有21天。
兒子沒有了,這令葉顯乾怎么都想不明白:10月21日下午,發現孩子被狗咬之後,他立即把孩子送到衛生院打針了。雖然家裡不富裕,他還是為愛子選擇了最好最貴的那種狂犬疫苗:700元打7針,包括兩針加強針。而兒子從手腫到發燒,鄉衛生院醫生都說沒事。
為此,葉顯乾特地到正龍衛生院把孩子打剩下的那針疫苗和藥取出來,拿去化驗。2010年8月26日,來賓市興賓區公安局給家裡送來化驗結果:送檢的疫苗經過檢驗,為假藥。而這份檢驗單上顯示的日期是1月15日,結果早出來了,只是他們一直無法看到。
這一紙化驗結果,讓葉顯乾的妻子哭得死去活來。兒子出事的時候,葉妻在外打工,回來時發現活蹦亂跳的兩個兒子就剩下一個了。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離開家,寸步不離守著自己的小兒子,果塘村裡的狗確實很多。
院方說法
衛生院長不知疫苗真假
葉顯乾的兒子小建在正龍衛生院出事後, 來賓市有關部門還在該衛生院藥房裡查獲了一批假疫苗。為此,時任正龍鄉衛生院院長的肖建昌因“銷贓假藥”被公安機關拘留了38天。目前,他仍然作為一名醫生在衛生院上班。
記者日前採訪了這名前衛生院院長。“孩子發病死了,只不過是我們醫院比較倒霉。因為很多家衛生院都進購了這樣的疫苗,正龍衛生院的進貨量比其他衛生院要少。”肖建昌對此事深感冤枉,因為出事後,他被摘去了衛生院長的職務,等待他的還有上級處分。
肖建昌告訴記者,2009年10月,正龍衛生院防疫組新進了同一個批號的狂犬疫苗,只有20人份,是來賓市信爾醫藥有限公司提供的。正龍衛生院第一次與該公司合作購買疫苗,而此前,狂犬疫苗都是從來賓市疾控中心進購的。
狂犬疫苗屬於二類疫苗,有資質的單位都能夠進貨。而來賓市有資質供應狂犬疫苗的單位只有兩個:來賓市疾控中心和信爾醫藥有限公司。肖介紹說,因為在疾控中心拿不到貨,於是改從信爾醫藥購買疫苗,且該公司主管業務的副總經理韋某已經從事六七年的醫藥銷售了,比較熟。
不過,這批20人份的疫苗直到事發,肖建昌作為衛生院院長都還沒有看到購買疫苗的單子,也不清楚這些疫苗進貨價是多少。事發後,他才了解到,和他們同一批進購該疫苗的還有北五、高安等來賓市興賓區4家衛生院。據他所知,來賓市興賓區80%以上的衛生院和韋某是有業務往來的。
肖建昌說,假疫苗對身體並沒有什麼害處,只是沒有起到疫苗應有的作用而已。發現疫苗是假的之後,今年1月,有關部門從來賓市防疫站重新拿來了真疫苗給在衛生院打過假疫苗的民眾全部補種。目前,正龍衛生院仍然為患者打疫苗,沒有因為假疫苗事件停止該項服務。平均每個月打狂犬疫苗的有幾名民眾。
“事發後衛生院曾將問題疫苗的批號拿到網上查詢,在假藥名單里並無這一批號的問題記錄。”對此,肖建昌感到很無奈。日前,他接到來賓市興賓區檢察院的告知書,檢察機關準備以“玩忽職守”罪起訴他。這令他寢食難安,他很不解,這么多家衛生院進購了假疫苗,為什麼唯獨他要被起訴。
13家衛生院20個診所查出假藥
記者從來賓市有關部門對這一案件的查處中看到,來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經於2009年11月在該市某家衛生院調查到,其疫苗購進票據、材料均為假冒的。12月15日,接到正龍鄉衛生院狂犬疫苗報告後,檢查發現正龍衛生院提供的疫苗購買票據和材料預期相似。初步確定,二者出自同一銷售人員之手。
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31日,來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緊急出動執法人員,檢查轄區內縣級以上的醫療機構88家次,藥品批發企業14家次,藥品零售企業362家次,村衛生所(個體診所)458家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6家次;分別向8個省(市)局發函協查10個品種15個批次的藥品,向2個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函協查購進藥品的渠道。
經查,來賓市涉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鄉鎮衛生院13家,村衛生所(個體診所)20家,涉嫌非法銷售疫苗12人。涉案“問題”人用狂犬病疫苗1000多人份,涉及貨 值33萬多元;此外,還有其他疫苗18個品種67個批次,涉及貨值金額47萬多元,是來賓市建市以來查處的最大一起非法銷售藥品案。
假藥是如何流進來賓市醫藥市場的呢?記者採訪了來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和公安局,但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一名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疫苗的質量由藥監部門管理,但是疫苗的流通歸衛生部門管理。目前,全國只有一家狂犬疫苗的檢測機構,在北京。通常,市級藥監部門對疫苗的監管,只限於對疫苗售藥企業的資質、進貨票據和材料等進行檢查,而疫苗質量本身是否有問題,沒有設備檢測。來賓市信爾醫藥有限公司確實是來賓市藥監部門認定的具有銷售狂犬疫苗的資質的企業。
記者了解到,經初步核實,查處的疫苗為假冒產品,屬於地下窩點生產,銷售使用假髮票,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波及3個省份和我區境內南寧、貴港、來賓、玉林等地。目前,已經抓獲涉嫌制售假劣藥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
假狂犬疫苗系開水兌藥
狂犬疫苗開水兌藥製成,1656人接種,一男童注射後死亡,此惡劣事件發生在廣西來賓市。據來賓市衛生局最新通報,經過數月偵查確認,當地13家衛生院和20家診所使用的狂犬疫苗,均為毫無作用的假疫苗。目前,這些假疫苗已經被大量接種。
當地藥監部門介紹,上述假疫苗由來賓市信爾藥業有限公司購進。信爾藥業副總經理韋某,非法發貨,將假疫苗直接推銷給各醫療機構,甚至未開具發票。來賓市衛生局的通報還稱,這些假疫苗到韋某手中時已轉手數次,從一文不值變成了100多元/人份。
市衛生局人士介紹:“公開的信息都已經通報了,更多細節要問藥監局。”而來賓市藥監局辦公電話則始終無人接聽。
據了解,“疫苗緊缺”是這一悲劇釀成的導火索,多家醫療機構甚至不辨真假買入假疫苗。國家加大疫苗生產管理的同時,造成了新一輪的市場空白。 賣出假疫苗的是信爾藥業,是來賓當地物流配送的龍頭。
案件背後
市場供不應求的事實
2010年年8月23日,烏魯木齊疾控中心稱,新疆狂犬疫苗告急;8月26日,焦作市疾控中心表示,河南省國產疫苗數量不足,各市均無國產疫苗供應,患者只能購買進口疫苗。2007年席捲國內的狂犬疫苗緊缺潮,在今年再次襲來。
各地在提到疫苗緊張的原因時都認為,國家對狂犬疫苗生產標準的提高,導致部分企業停產,使疫苗供不應求。
2009年初,大連金港安迪狂犬疫苗添加違法物質事件曝光,隨後的當年年底,江蘇延伸和河北福爾兩家企業狂犬疫苗價效不足而被取消生產資格。連續不斷的疫苗安全性事件令生產企業人人自危。
中檢所批簽發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國內僅有遼寧成大、大連漢信、寧波榮安、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廣州諾誠、河南普新、廣東雙林、山東泰邦8家企業生產過狂犬疫苗。除此之外,患者只有選擇進口的德國凱龍和法國賽諾菲巴斯德兩家公司的產品。
經國家藥監局統計,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共批簽發國產狂犬疫苗18745624人份,進口1449941人份。實際批簽發總量已經接近去年全年的水平,而市場仍供不應求。
市場空間引起企業爭奪。9月17日,長春高新公告稱,其投入4000萬元研發的狂犬疫苗正式獲批,首批已完成批簽發10萬人份。而廣州諾誠也表示,今年上半年因狂犬疫苗的優異表現公司實現扭虧為盈。
業內人士表示:“狂犬疫苗每年只有幾個月適宜生產,而且往往是按需生產,在年初的時候,由疾控部門將一年的需求計畫報給生產企業。市場需求是不確定的,因此疫苗生產具有較大的風險性。”
不過自從2007年以來,國內狂犬疫苗一直無法滿足需求。長春高新等一批企業的加入是否能夠扭轉這一局面,目前無法估計。同樣,這些企業也面臨著未知的市場空間。
再曝藥品監管軟肋
無論從任何角度看,劣質狂犬疫苗的出現,藥品監管漏洞都是一個無法忽略的原因。在客觀環境難以改變,藥監部門力量配置暫時難以理想的情況下,執法創新能力的提高,無疑應該是眼下最值得重視的突破口。
目前藥品監管的創新,主要應該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通過立法,從體制上“動手術”,國家藥監總局或其它國家級執法部門,應有權統一調配各地藥監執法力量,實行隨機、異地執法,飛行抽檢。目前的“本地執法部門監管本地企業”的做法,很難抗拒經濟利益與人情干擾。公開的監管執法,也容易讓企業弄虛作假,導致監管徒有虛名。隨機、異地、飛行抽檢,有望避免這種現象。
第二,各執法部門實施聯動,從兄弟部門的執法信息中獲得監管對象是否違法的蛛絲馬跡。藥監與衛生、經委、商貿等部門之間建立協作機制,互為通報各自的檢查執法情況,公布涉嫌造假的相關信息,通過對監管對象的原料採購、生產控制、物流走向等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掌握監管主動權。
第三,借鑑物流連鎖企業電子信息化管理的某些經驗,對監管對象實行最大限度的運轉控制。從技術角度來看,物流連鎖企業的管理信息系統,在處理集中與分散的矛盾中有了很多創新。而從藥監的角度看,在法律法規能夠釐清藥監部門對藥企的控制範圍與力度範圍內,對監管對象實行必要的流程控制,技術上的問題應該不難解決。
加強藥監部門監管能力建設,是解決類似“劣質狂犬疫苗”事件的重要一環。而從體制入手,向技術要效率,應該是目前比較現實的切入點。除了處罰造假企業外,從藥品生產到流通環節的各個監管部門,作為藥品質量的“把關人”,出了問題也必須追究行政管理中的責任而決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必須把板子實實在在地打下去。
一審判決
新華網南寧12月19日報導 記者從廣西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來賓假狂犬疫苗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假藥罪判處8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另外,此案幾名被告自願補償死者家屬16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12月間,被告人楊彬從陳某(在逃)處以每份10元購買假人用狂犬疫苗,轉賣給張達志。張達志購進人用假狂犬疫苗530份後,轉賣給何某。何某將所購進假疫苗再轉賣給了多人,有的又進行了再次轉賣。狂犬疫苗的批簽發合格證、批號和日期均系張達志偽造。
來賓市一家藥業公司副總經理韋某在購進假狂犬疫苗後,以每份160元轉賣給來賓市興賓區正龍、高安、五山、北五等多個衛生院和其他個體醫師,並偽造廣州一家藥業公司銷售的清單。其後,一名5歲男童在正龍鄉衛生院注射假人用狂犬疫苗後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張達志等8人銷售假狂犬疫苗,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藥罪。
法院依法判處張達志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分別判處楊彬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8800元至3.5萬元不等。
去年10月21日,廣西來賓市興賓區正龍鄉果塘村一名5歲男童被狗咬傷,到正龍鄉衛生院打狂犬疫苗,同年12月10日病發致死。經化驗,所用狂犬疫苗為假藥。經廣西各級公安部門全力偵查,破獲了這起假狂犬疫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