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競爭優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廣發競爭優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具備競爭優勢的股票、債券等資產,積極把握由此帶來的獲利機會,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持續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權證、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關注巨觀經濟基本面、政策面和資金面等多種因素,評估股票、債券及貨幣市場工具等大類資產的估值水平和投資價值,並利用上述大類資產之間的互動關係進行靈活配置,制定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並適時進行調整。
(二)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以競爭優勢挖掘為核心,主要投資於具備較高的內在價值和良好成長性的股票,以此為基礎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1、行業配置
採用自上而下為主的分析思路,通過對各行業的發展周期、行業景氣程度和行業評級等的分析,結合中國巨觀經濟周期和結構轉型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方向和影響程度的差異研究,從中篩選出行業發展前景良好、具備持續增長潛力的優勢行業。通過定量分析為主的方法,進一步對篩選出的優勢行業進行綜合評估,並由此確定對各行業的配置比例。
2、以競爭優勢挖掘為核心的股票配置
在上述行業配置的基礎上,採用自下而上精選個股的分析框架,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進一步篩選出具備競爭優勢的股票,以此構建股票組合。
(1) 定性分析:
本基金重點運用波特五力模型,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挖掘個股的競爭優勢:對上游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對購買者的議價能力、潛在競爭者進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業內競爭者現在的競爭能力。基於上述五因素,本基金重點從技術優勢、資源優勢、市場優勢以及產品優勢角度,進一步對企業競爭優勢的持續性和深層次的內在驅動因素進行研判。
技術優勢和資源優勢,即企業因掌握專利技術或壟斷特殊資源,而擁有持續高於其同業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成長潛力。對專有技術或特殊資源的排他性占有,可以顯著提高企業對下遊客戶的議價能力,是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來源。
市場優勢,主要指企業在行業細分市場中占據較大市場份額,在行業競爭格局中持續占據優勢地位。市場份額優勢為公司築起較高的競爭對手進入壁壘,保障公司獲得持續的競爭優勢。
產品(服務)優勢,是指公司在保持低成本、產品差異化或持續的產品創新方面所具有的業內領先地位。低成本、因產品創新及差異化帶來的高定價,是企業維持較高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構成企業的重要競爭優勢。
(2) 定量分析
本基金將主要運用財務報表分析與估值分析方法進行個股的定量分析。財務分析方面,本基金採用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率、淨資產回報率(ROE)以及經營現金淨流量,作為評價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核心財務指標。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將採用(P/E)/G作為估值分析的主要指標來考察上市公司投資價值。一般而言,(P/E)/G值越低,股價被低估的可能性越大。
(三)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將堅持穩健投資原則,對各類債券品種進行配置。本基金根據對利率走勢的預測、債券等級、債券期限結構、風險結構、不同品種流動性的高低等因素,構造債券組合,為投資者獲得穩定的收益。
債券投資策略的關鍵是對未來利率走向的預測,並及時調整債券組合使其保持對利率波動的合理敏感性。本基金將在利率合理預期的基礎上,通過久期管理,穩健地進行債券投資,控制債券投資風險。
(四)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並根據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判,以及對股指期貨契約的估值定價,與股票現貨資產進行匹配,實現多頭或空頭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獲得股票組合產生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時,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對沖系統性風險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改善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2、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加強基金風險控制,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的影響下,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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