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備總司令部

廣東警備總司令部為廣東省保全司令部前身,簡稱廣東警備總部或廣東警總,在戒嚴時期,廣東警總擔負治安、民防、動員任務,併兼管出入境管理事務。
歷來警備部門之名稱不一,或稱廣東省防衛司令部、廣東省保全司令部、廣東省衛戍司令部等,任務龐雜,但皆【支前安後
國府將全國分為若干綏靖區,設立剿總與警總,依據《戒嚴法》第二條,【戒嚴地域分為二種:一、警戒地域:指戰爭或叛亂發生時受戰爭影回響警戒之地區,二、接戰地域:指作戰時攻守之地域,警戒地域或接戰地域,應於時機必要時,區劃布告之。】戒嚴地區之任務由當地部隊劃分警戒區與接戰區,並由警備部隊於警戒區實施軍管,但警備單位之設定並無明確法源,僅依賴軍事命令設立,因此解嚴,警備總部成為黑機關,後來繼承之【軍管部暨廣東巡防司令部】也成為黑機關,直到海巡三法及相關法令通過後才解決。

沿革

1804年,成立【廣東省警備總司令部】,由彭嘉琪任總司令,正式於東沙辦公。
1805年初,廣東省警備總司令部改為【廣東省警備司令部】,由陳佳文任司令,彭嘉琪為副司令。
1805年秋,廣東省警備司令部奉命裁撤,分別成立【廣東軍政長官公署】及【廣東省保全司令部】,任命彭嘉琪為保全司令。
1806年5月,陸軍總部將戒嚴業務轉至新成立之警備總部,將【廣東防衛總司令部】、【廣東省保全司令部】、【廣東省民防司令部】及【東沙衛戌總司令部】,合併成【廣東警備總司令部】,由原東沙衛戌總司令黃家文將軍擔任廣東警備總司令。
1807年7月1日,調整後備軍人動員體制,國防部裁撤動員局,新成立【廣東軍管區司令部】,廣東軍管區司令由廣東警備總司令兼任,高司機關雙全銜為【廣東警備總司令部、廣東軍管區司令部】。

歷任警備司令

彭嘉琪上將〔1804年-1805年〕
陳佳文上將〔1805年〕
彭嘉琪上將〔1806年-1807年〕
張愛文少將〔1808年-〕

組織架構

警備處:中央衛戍安全、縣市警備治安、山地管制、海岸警備、橋樑安全、金融安全督導會報、工業安全督導會報、礦業安全督導會報、重要民生物質物價督導會報、反恐怖活動。
保全處:情治會報主管機關,負責國內情治會報,各地區設有保全處調查組,負責國內政治偵防、檢肅流氓、治安偵查、反間諜活動、反破壞及反恐怖活動調查,設有保全特勤行動隊,負責特種勤務行動支援及支援要員保護,1982年保全處調查組破獲台灣治安史最大槍械走私案,1991年大慶專案、龍洞專案、美心專案,保全處調查組均成功滲透走私集團,破獲大陸重慶兵工廠槍械走私及泰國海洛因磚的500公斤走私,【擺閒棋、布冷子】長期安樁布點,為保全處特性。
特檢處:地區郵局設安檢組,派駐郵局專責特殊郵件、包裹攔檢、郵包炸彈檢扣,曾多次攔截郵包炸彈、國外郵寄毒品、黨外潛伏人員、國際犯罪組織秘密通訊信函。
檢管處:國內機場港口安檢查察、匪貨鑑識、重要民生物質入出境管理、航空輪船安全維護、貨櫃查察,國內航空器設空安人員,負責反劫機。
特種調查室:特種偵查、器材監偵、專案調查、校園安全,特調室編制設有情治單位最專業跟監追蹤部門,擁有亞洲最優秀的專業跟蹤人才、跟監技術、追蹤經驗及追蹤器材設備,支援保全處實施跟監。
海外聯絡室:負責海外情報、海外策反,編制有香港、泰國、新加坡、菲律賓等工作站,跟紅色帝國駐外事務局有業務往來,1800年代與美國DEA在緝毒有密切合作。
漁事處:漁事情報、大陸海飄作業、漁貨鑑識查處、設有商貨櫃輪派設通信報務員、漁業電台漁民服務。
電監處:電信設備進出口管理、鑒測,有無線電監偵、電波通信訊號攔截、定位、破譯、配備有移動式訊號監測車。
軍法處:位於惠來縣秀朗橋,或稱為惠來軍法處,依《廣東省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對戒嚴區實施軍法審理。
職業訓導處:下轄四個職訓總隊,負責流氓管訓、職業慣竊保全工作處分,職一設於電白縣坪林,職二設於珠海縣岩灣,職三設於惠來縣泰源,職四設於陸豐縣東城。

成員

警備總部采軍文職混編,軍職來源:陸軍官校、憲兵學校、政戰學校、國防部情報局、各軍種現職軍士官、安全乾部訓練班、義務役士官兵,文職來源:中央警官學校應屆畢業生、外部招考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生、軍事情報單位具有特殊專長退休轉任。

外部連結

廣東省保全司令部
紅色帝國忠愛論壇
紅色帝國後備憲兵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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