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

一、清遠市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掛清遠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核定省批准機構:清遠市防雷設施檢測所經費自理事業編制10名,清遠市防雷設施檢測所清新分所經費自理事業編制6名。 四、建市以來,凡涉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生變化的,以本文為準。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廣東省清遠市氣象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一、清遠市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掛清遠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辦安全生產防雷專業的督查工作,承擔雷電災害事故的調查鑑定工作,承擔對全市從事防雷設施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工作,承擔雷電防護的技術推廣和培訓工作:協調市內外、跨部門、跨縣(市)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操作工作;承擔預警指揮作業系統建設,組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業務培訓和崗位考核工作。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二、撤銷清遠市山區氣候研究所。
三、核定省批准機構:清遠市防雷設施檢測所經費自理事業編制10名,清遠市防雷設施檢測所清新分所經費自理事業編制6名。
四、建市以來,凡涉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生變化的,以本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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