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廣東省浙江湖州商會 經廣東省民政廳註冊登記批准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組織,於2011年5月8日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成立大會。廣東省浙江湖州商會 的成立,架起了廣東和湖州之間經貿交往的橋樑。廣東省浙江湖州商會現有會員企業近200家。商會自成立以來,積極召開會議,在為會員辦實事的同時不斷尋求發展目標,為商會的壯大作努力。商會立足廣州,回報湖州,融入珠三角,不斷加強商會自身建設,積極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本著為社會服務、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的宗旨,立足務實創新、開拓進取、團結友愛的精神,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堅持做好商會的各項工作。通過發展會員、服務會員,不斷增強內部凝聚力、擴大外部影響力,為推動湖粵兩地經濟社會發展、深化兩地交流合作做出積極貢獻。
商會宗旨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團結在粵湖州籍工商業者及其行業投資者,為促進湖、粵兩地經貿互利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努力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服務項目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改革開放方針政策,介紹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地區投資環境,向會員提供有關經濟信息和諮詢服務;
(二)積極開展為本會的會員經營生產互相交流市場信息,管理經驗,為共同拓展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三)組織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增強會員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互相聯繫,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正確指導下,增強會員之間的友誼和合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四)竭力維護會員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調查、了解會員企業的情況和問題,接受會員委託,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投資者的意見和要求,竭誠為企業會員服務,盡力為會員排難解憂;
(五)總結、推廣企業改革管理的先進經驗,表彰優秀企業家先進業績;
(六)努力開展與海內外有關經濟社團友好往來,促進國內外多種形式經濟合作,為外引內聯牽線搭橋,致力促進廣東與湖州友好合作與交流;
(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業務講座,研討會,考察交流活動,以利於提高企業科學管理業務水平;
(八)宣傳貫徹國家各個時期有關方針政府和當地政府法規政令,辦理會員有關符合法規的正當要求;
(九)聯絡春、秋兩季廣交會,幫助會員代辦力所能及的事項;
(十)出版刊物,介紹典型事跡,協助政府機構對企業進行政策法規輔導;
(十一)推薦選拔優秀企業家參加種類高級研修學習,以提高對企業科學管理水平。
入會指南
一、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持有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及依法由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四)連續3年以上經營情況良好或業務活動記錄良好。
二、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出入會申請;
(二)填寫入會申請表;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須具體載明該機構名稱〗審核通過;
(四)發給會員證;
(五)定期將新入會會員名單報常務理事會及理事會審議通過。
三、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商會活動,接受商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取得的本會提供的有關經濟信息和資料;
(六)向本會提出有關諮詢;
(七)當會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要求本會給予法律上的聲援和幫助;
(八)本會如有外引內聯項目時,本會會員有優惠參加投標競爭權。
四、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執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期繳納會費;
(二)向本會反映經濟信息,工作經驗和有關資料;
(三)積極配合本會對各國華僑外引內聯,牽線搭橋活動;
(四)維護本會團結和聲譽,不做有損害本會團結、聲譽的事,積極弘揚中華民族正氣、美德;
(五)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和編印內部刊物,隨時反映湖州在粵企業發展動態。
五、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商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商會活動,且經通知、在通知交會費的合理期限內仍不繳納的,視為自動退會。
六、會員如不遵守本商會章程,將由本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七、會員的除名:
會員除名由理事會審議後,提交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對會員的除名,須有全體半數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通過方可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