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上級檔案精神,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和發展的總體規劃。
2.負責廣東省陸地、沿海海面與責任海區的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等的製作及發布。
3.負責提供決策氣象服務和應急氣象保障服務。
4.負責南海海洋氣象和珠江流域水文氣象監測、預報和預警業務。
5.負責氣象災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
6.負責數值預報產品的解釋套用和檢驗評估。
7.負責向全省氣象部門和與氣象有關的各行業提供業務指導;開展天氣預報預警科學研究和合作交流。
8.承辦廣東省氣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獲得榮譽
2019年4月,獲得“全國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