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南雄市法院現設有:13個內設機構,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書記員管理辦公室、研究室、辦公室、監察科、政工科;1個直屬行政機構,司法警察大隊;3個派出機構,烏逕人民法庭、湖口人民法庭、全安人民法庭。
廣東省南雄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3月1日,前身是廣東省南雄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蔭西路11號。全院現有人員79人,管轄18個鎮(人口47萬多)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審判。
南雄市法院現設有:13個內設機構,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書記員管理辦公室、研究室、辦公室、監察科、政工科;1個直屬行政機構,司法警察大隊;3個派出機構,烏逕人民法庭、湖口人民法庭、全安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