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1994]13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財辦《關於加快發展我省連鎖商業的請示》,現批轉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關於加快發展我省連鎖商業的請示
省人民政府:
連鎖商業是市場經濟下普遍採用的一種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現代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發展連鎖商業,對於調整我省流通組織結構,改革傳統的經營方式,深化國合商業企業體制改革,促進商品流通新秩序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省的連鎖商業雖然起步較早,但人們對它的意義認識不足,目前仍停留在企業自發階段。為加快我省連鎖商業的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把發展連鎖商業作為商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加快發展的要求,認真制定規劃,有計畫有步驟地選擇一些企業作為試點,以推動連鎖商業的發展。有條件的,可引進國外有名的連鎖商業企業進行合資、合作試點,具體按有關規定報批。
二、國家從今年起已設立“商業連鎖店”專項貸款,省有關部門應積極爭取安排。對經省批准試點的連鎖商業所需的設備貸款,各級專業銀行應按基準利率優先給予安排。
三、正規連鎖店在總部所在行政區域以外開辦的非獨立核算的連鎖分店,其所得稅可由總部所在地統一交納,跨市的報省地稅局審批,跨縣(市)的報市地稅局審批,對新辦的專門經營或主要經營糧油、副食品、蔬菜等商品的連鎖商業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其所得稅可實行先徵收,經財政部門核准後,再從企業納稅總額中返還。
四、對正規連鎖商業企業開辦的非法人分店要簡化開辦登記手續,可由總部直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對特許連鎖店的開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應在註冊登記方面給予支持。
五、城市新建居民區商業網點,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出售、出租給有實力的大型連鎖商業企業經營。
以上請示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
省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