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8年,下轄2個基層法院,分別是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中級法院現有228人,本科以上學歷的占98%,其中碩士以上學歷61人占34%。

院情簡介

中山市古稱香山,是中國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故鄉。1925年,為紀念孫中山先生改稱中山。中山市位於珠江三角洲中南部,北連廣州,毗連港澳。全市總面積1800平方公里,人口約300萬。是中國4個不設市轄區的地級市之一。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山市始終堅持以發展為主題,先後榮獲“ 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 “國家環保模範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稱號,1997年還獲得聯合國頒發的“世界人居獎”。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8年,下轄2個基層法院,分別是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中級法院現有180人,本科以上學歷的占98%,其中碩士以上學歷61人占34%。2013年全市法院辦結案件48705件,法官人均結案175件。

機構設定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政治處、執行局(含綜合管理辦公室、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室、教育培訓科、裝備財務科、宣傳科、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加掛審判委員會辦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加掛信訪科)、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加掛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民事審判第六庭(勞動爭議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與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審判監督庭等總計23個內設機構,下設1個直屬行政單位司法法警支隊和一個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近年來,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狠抓審判執行第一要務,銳意改革創新,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步,據廣東省情調查研究中心完成的《2011年廣東法院工作人民民眾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我市兩級法院整體工作滿意率均超過90%,達到優秀水平,在全省地市中院和基層法院整體工作滿意度評價中均位居前列。在審判執行工作方面,全面推行具有中山特色的訴調對接新機制,針對勞動爭議案件、交通事故案件開闢快速調處通道,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案件。積極推行“家事法庭”和“圓桌審判”、智慧財產權案件“三審合一”、小額速裁、執行分權等工作,同時積極探索審判委員會運行機制、刑事量刑規範化等改革,形成了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工作經驗。在隊伍建設方面,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樹形象”的工作理念,不斷加強和改進法院黨建工作,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建立並不斷完善符合司法權力運行規律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通過創建“黨員示範崗”和推動“學習型法院”建設,不斷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及業務培訓,著力推進法院文化建設,充分彰顯“團結進取、服務大局、尊崇法律、清正廉潔”的中山法官精神。在法院管理方面,積極推進信息化系統建設,建立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新機制,推進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向行政機關傳送司法建議和行政審判“白皮書”工作。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通過舉辦“新聞發布例會”、“法院開放日”、網路直播庭審,開通官方微博微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設定院長信箱等多項舉措,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打造陽光司法。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年來榮立集體二等功一個次,內設機構榮立集體一等功3個次,集體二等功13個次,個人二等功8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模範法官”、“十佳巾幗建功標兵”崔燕、“全國優秀法官”胡健儀、“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先進個人”薛煥彬、、“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邱雪芬、“全國法院財務工作先進個人”鍾紅燕、“全省優秀法官”楊戈、牛慶利,“全省法院先進個人”王紅雨等先進典型,榮獲“全國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廣東省文明單位”、“全省中級法院綜合考核先進單位”、“全省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檔案行業管理示範單位”、“中山市文明單位”、“中山市先進集體”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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