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瑩[廣東省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

王瑩[廣東省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
王瑩[廣東省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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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瑩,女,漢族,1972年8月出生,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畢業於遵義醫學院 ,研究生醫學博士,遼寧瀋陽人。曾任廣東省中山市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 2018年7月,被提起公訴 。

人物履歷

1990年9月至1995年7月,在遵義醫學院醫學系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習;

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任中山市婦幼保健院醫生;

2000年8月至2005年8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醫生;

2005年8月至2008年6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醫教科副科長;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藥劑科科長兼醫教科副科長;

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副院長(正科級);

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院長(副處級);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中山市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王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

2018年6月,經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監委決定對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王瑩(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逃避組織監督管理;違反廉潔紀律,夥同他人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好處費,涉嫌受賄犯罪。

王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放縱,目無黨紀國法。對黨極不忠誠、極不老實,在得知其違紀違法問題敗露後,竭力夥同他人串供、製造假象,處心積慮瞞天過海,意圖逃避組織審查調查。陽奉陰違、欺騙組織,自由散漫、視紀律如草芥。不如實報告個人外出去向,擅自辦理出入境通行證出入國境;未吸取本人違規獲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處分的教訓,故技重施,暗地裡指示他人為配偶辦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想方設法逃避組織監管,當隱形“裸官”,是典型“兩面人”。人前攀附領導、巴結奉迎不知恥,人後窮奢極侈、放縱糜爛不檢點,在婚姻存續期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貪慾膨脹、擅權妄為,挖空心思鑽營巧取,接受他人給予的乾股,隱名夥同他人開公司,利用職權幫助自己的公司承接與博愛醫院有關的業務,把國有資金和財產當成個人肥油滿溢的“錢袋子”,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救死扶傷的醫療機構當成發家致富的生意場,在醫院工程項目建設、後勤服務承包、醫療設備和藥品採購過程中,甘願被社會老闆收買役使,披著醫者仁心的外衣收著黑心回扣,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上樑不正帶壞醫院風氣,醫院管理混亂,亂象叢生。漠視民眾利益,長期進行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把組織交給的“責任田”當作個人的“自留地”,恣意讓渡手中的公權力,為一己私利甘當傀儡,放任和配合他人繼續插手醫院設備醫藥採購和基建項目等管理事務,沆瀣一氣,利益共沾,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明知組織正對自己開展調查,仍不忌憚、不知止,利慾薰心,大肆收受賄賂,貪婪成性,置黨紀國法而不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委辦公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決定逮捕

2018年6月16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王瑩(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中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瑩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8年7月,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王瑩(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中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7月10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被告人王瑩涉嫌受賄罪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瑩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王瑩,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瑩在擔任中山市博愛醫院副院長、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工程建設、後勤管理及藥品、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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