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治河處

1914年12月,譚學衡抵達廣州,設立了廣東治河處。民國25年改為廣東省水利局,翌年又改為珠江水利局。

1914年夏,廣東洪水為患,西江、北江流域及珠江流域的一部分被洪水淹沒,水面之高,為70年來所未有,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粵民怵於水患,公舉代表聯同旅京人士呈請北京政府派員疏治粵河。”此請得到北京政府重視,很快便任命譚學衡為廣東治河督辦赴粵主持治河事宜。同年12月,譚學衡抵達廣州,設立了廣東治河處。
廣東治河處成立後,先後擔任督辦的,有譚學衡曹汝英(1917年接任)、孫科(1920年11月接任)、湯廷光(1922年9月接任)、姚雨平(1924年2月接任)、林森(1924年6月接任)。其中譚學衡任職時間稍長,其餘任期均為半年到一年不等。林森為第6任督辦。林森於1925年6月辭職後,治河處督辦一職改為治河處長,隸屬廣東建設廳。1927年10月,復改為督辦,隸國民政府,繼任者為戴恩賽。治河處專管水利,掌理河海之疏浚,築堤,預防水患,發展水利及籌款施工事項。1929年改為廣東治河委員會,兼管建港、築埠事宜。
民國25 年改為廣東省水利局;
翌年又改為珠江水利局,測量人員仍僅10 餘人。
民國27 ~ 34年間,該局曾先後遷往南京、重慶、桂林和貴陽等地,在此期間陸續成立了4 個測量隊。
民國35 年1 月,遷返廣州;
於民國36 年9 月改稱珠江水利工程總局,並增設一個水準測量隊,共有測量隊5 個,測繪人員118 名。
民國38 年7 月遣散大量人員;
1950年10 月14 日廣州解放後由廣州市軍管會接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