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成立於2002年4月,至今經過了將近10個年頭
,2003-2005年上半年曾改名為“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俱樂部”,2005年秋,第四屆領導層上任後,再次改名為“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並沿用至今。協會成立初期,只有室外水泥場,但師兄師姐刻苦訓練,默默耕耘,在不被外界、學校領導看好的情況下,代表學院參加2002年廣東省大學生羽毛球錦標賽丙組的男子團體賽事,獲得冠軍!
2004年,是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具有轉折性意義的一年,學校批准在原來只有籃球場的體育館內增加一個羽毛球場,從此,羽毛球協會正式有了自己的室內場,會員人數由建立初期的寥寥幾人,增加到五十多人,並因為一些以潘勁,梁海明,金斯琴為首的師兄師姐加入,令到羽毛球協會的外戰水平達到歷史的高峰,對外校的交流賽未嘗敗績,並曾創下代表學院參加“花都區五大高校羽毛球聯賽”比賽16場共32局,每局15分發球權制,僅讓另外四所學校一共獲得10分的“恐怖”記錄,並最終以高姿態獲得冠軍。
2004年底,從協會中挑選出一些精英正式組建“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隊”。
2005年,學院更加重視羽毛球運動的發展,室內場地數量擴大到了七個,並在院體育教學部的大力支持下,首屆“勁牌杯”廣州高校羽毛球公開賽在培正婉蘭體育館舉行,藉此,每年的高校聯賽成為了羽協的重要項目之一,其他學校也爭相報名參加,我們的工作態度從中也得到了高度評價。
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作為一個面向民眾性的體育社團組織,積極的配合併促進校內羽毛球運動的蓬勃發展,每年吸收不少羽毛球愛好者加入,並為校隊篩選和培養後備力量。定期舉辦全校性的羽毛球賽是協會主要及具影響力的工作之一,如:系際賽、教工杯、新生杯、社團杯等等校內比賽。同時協會也派遣隊伍參加花都區乃至廣州市內等大型聯賽,如:花都區業餘羽毛球賽、廣州市“市長杯”羽毛球聯賽。
廣東培正學院培正羽毛球協會在進步,同時也十分重視對外的交流。2008年以來,我們與越來越多的院校進行了友誼賽、交流賽,以球會友,增進了與其他院校羽毛球協會的聯繫和溝通。
協會宗旨
我們的宗旨是:以球會友!
我們的精神是:贏我所能贏
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的成立是為了推動校內羽毛球運動的發展,在長達10年的努力下,本協會取得了一系列驕人的成績,如今校內熱愛羽毛球運動的朋友日益劇增,羽毛球運動的推廣不僅有利於增強體質,還能帶動更多的人把運動中的激情與活力帶到工作中,羽毛球協會現在處於一個高速發展的階段,我們本著以球會友的宗旨不斷地向前邁進。
協會架構
第四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會 長:曾克
副會長:李浩
副會長:方超
秘書長:黃凱茵
第五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林耿傑
副會長:馮王仿
副會長:黃結珊
秘書長:何 夏
第六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張祖昌
副會長:何展楠
副會長:陳玉珠
秘書長:陳學敏
第七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鄺嘉琦
副會長:張海順
副會長:梁楷
秘書長:徐瑞霞
第八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呂創捷
副會長:陳東濤
副會長:黎銘君
秘書長:曾澤豪
第九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王佳生
副會長:陳添順
副會長:徐偉傑
秘書長:黎艷君
第十屆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主席團
會 長:羅立斌
副會長:冼澤原
副會長:廖智誠
秘書長:陳建儀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促進羽毛球運動作為培正學院第二課堂活動的開展,為學院羽毛球隊輸送優秀的運動員,並協助學院舉行大型比賽(如:“教工杯”和“系際杯”羽毛球賽等)。本協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培正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社團中文名稱:廣東培正學院社團聯合會·羽毛球協會。
簡稱:培正羽協。
第三條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成立於2002年4月。社團商議決定每年12月1日為社團紀念日,屆時將進行換屆大會。
第四條本協會的主旨是“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業第一,球技第二”。工作原則是促進學習,愉悅身心,弘揚健康科學的體育強身精神。
第五條本協會的精神是:“贏我所能贏”。教導協會所有成員要有敢贏的精神,和為贏不斷拼搏、努力、刻苦堅持的精神。
第六條本協會的目標是積極開展集健身與放鬆娛樂於一體的羽毛球運動,以求豐富校園文體生活,為廣大同學提供另一個有益身心的運動選擇。
第七條本社團經過培正學院學生處批准,在院社團聯合會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行為受中國法律、《培正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約束,其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及《培正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保護。
第二章 成員
第八條1. 凡承認本章程,對羽毛球運動有濃厚興趣的廣東培正學院在校學生,均可自願申請加入本協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2. 成員的入會程式:
(1) 本人簽定協定書並提交本會;
(2) 經協會常委會確認吸收;
(3) 交納服裝費用
(4) 訓練用球費
第九條成員享有的權利:
1. 參加協會日常的一切學習活動,包括平時訓練、裁判培訓,有組織地到球館開展活動;
2. 自願參加協會內部比賽,或者院系內交流賽,校際友誼、技術交流活動;
3. 技能突出者,選拔編入本會球隊,代表本會參加各種對外賽事;
4. 對協會的組織訓練工作有討論權、批評權和建議權。
第十條成員應盡的義務:
1.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服從協會訓練工作安排;
2. 熱愛本協會,維護本協會的權益和名譽;
3.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營造良好的技術交流氣氛,為創造輕鬆好學的校園文化做出貢獻;
4.每學年按時交納組織活動經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本協會在廣東培正學院社團部指導下開展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制度,)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
第十二條本協會實行民主討論表決制。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並分設秘書部、技術部、裁判部、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六個部門。本社團各級職位任期為一年。每次選拔將於各學年新生招乾結束以後。任用標準嚴格按照《廣東培正學院羽毛球協會幹部選拔任用條例》。
第十三條委員會是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由副部長級別或以上的人員組成,
職權分布:
1.依照社團部規章辦法,通過民主集中制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副部長,並監督其工作;
2. 討論本協會的方針、計畫,通過提案;
3. 舉薦下一屆委員會,並民主表決。
4. 對會費的使用有決定權和監督權.
第十四條:會長職責:上傳下達,全面負責內部工作,對外拓展合作與交流;監督各部門貫徹落實委員會的指示和任務。
第十五條 副會長職責: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實際組織各部門工作。
每名副會長分管協會內外事務。一名主管秘書部、裁判部、
技術部。另一名副會長則主管外聯部、宣傳部、組織部。
第十六條 秘書部部長職責:
1.組織秘書部內部工作,負責秘書部人事安排。
2.組織制訂相關工作制度、完善部門工作運行機制。
3.組織協調秘書部人員會議安排。
第十七條技術部部長職責:
1.組織技術部內部工作,負責技術部人事安排。
2.安排每學期會員的訓練安排,包括技術、體能等訓練項目。
第十八條裁判部部長職責
1.組織裁判部內部工作,負責裁判部人事安排。
2.對協會各人員進行裁判培訓,給各項大小賽事提供優秀負責的裁判員。
第十九條外聯部部長職責:
1.組織外聯部內部工作,負責外聯部人事安排。
2.通過與各大公司接洽談判、聯繫校級活動及其他事物的贊助;負責學院外各高校羽毛球協會和各地方的羽毛球俱樂部之間的聯繫,如高校聯賽、友誼賽等聯繫、接待工作。
第二十條組織部部長職責:
1.組織協調組織部內部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部人事安排。
2.組織制訂相關工作制度、完善部門工作運行機制。
3.組織協調活動期間組織部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條宣傳部部部長職責:
1.組織協調宣傳部內部日常工作,負責宣部人事安排。
2.組織協調宣傳部的場地設計布置,海報宣傳設計,傳單等工作。
3.負責每次活動的宣傳工作:派發海報、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等。
第四章 日常三大制度
第二十二條日常三大制度是入會制度、考勤制度和訓練制度。
1. 入會制度:凡加入本協會者以填表方式申請參加,每學年初須向協會確認繼續留會,並續交會費,否則做離會處理。
2. 訓練制度:協會依照成員興趣偏好和發展潛能分為高級班、提高班和基礎班,三組統屬於技術部。三組分開訓練,技能要求不同。高級班人員要求較嚴格,以備作協會機構和校隊的人選來源。基礎班以活動為主,可自由組合切磋交流,教練(由技術部幹事擔當)作技術指導,接受技術諮詢。
3. 考勤制度:
1) 對高級班實行點名制度,每次訓練教練須先點名,缺席者須補假,考勤記錄以備參考。個別考勤差者調回提高班或基礎班。
2) 提高班和基礎班實行簽到制,但每次重要集合須出席,考勤記錄亦留作參考。
第五章 活動內容和方式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以羽毛球技術訓練作為主要學習內容,並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各種娛樂健身活動,舉辦比賽等。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活動方式:
1. 逢星期一至五下午5:00在婉蘭體育館二樓進行集體訓練學習,教練指導。時長原則上不超過1小時。
2. 舉行羽毛球比賽,包括會內,院內,校際間友誼賽。
第六章 經費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1. 成員交納的訓練用球費;
2. 申請學院經費;
3. 社會贊助。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經費只能用於本協會的辦公和組織的活動中,不使用於與本協會性質主旨無關的人和事上。
第七章 協會幹部選拔制度
選舉制度須符合我院基本情況,由民主集中制與任命選拔制相結合,創立有培正羽毛球協會特色的幹部選拔任用條例。
第二十七條羽協幹部選拔任用應為民主集中制與會長舉薦相結合。
第二十八條由當屆會長從下屆協會成員中推薦參選,並通過委員會成員投票任命產生。
第二十九條各部部長由當屆各部部長推薦參選,並通過委員會成員投票任命產生。
第三十條當協會人員,各部長職位出現短缺,建制不全等情況,會長有權分配任命。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只適用於本協會,章程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歸本協會,並接受上級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