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一)負責局機關和各單位辦公用房的調整、維修和管理。管理大樓行政秩序、環境衛生和綠化等工作。
(二)管理全局機動車輛、保證局領導、處室、機關的日常工作用車,保證局承辦的重要會議、活動的用車。
(三)做好宿舍的調整、分配、使用及有關管理工作。安排機關、宿舍各項水、電、木工等維修工作。
(四)擬訂局機關各項辦公用品的採購計畫,並負責分配各處室使用。
(五)管理局機關的各項財產、資產,健全各種帳冊和倉庫,並做好保養、翻新、修舊利廢的工作。
(六)負責全局各處室及領導幹部住宅通信業務的管理。
(七)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做好各類會議的接待和服務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檔案材料的列印、複印、文印等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建築工程項目的籌建和管理。
(十)負責機關職工的福利及後勤生活保障。
(十一)負責局機關職工醫療保健、組織無償獻血工作。
(十二)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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