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州和約是鴉片戰爭中的一項休戰協定。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5月下旬,清靖逆將軍奕山在廣州與英軍作戰失利,被迫向英軍求降。27日雙方締結這項和約,主要內容是:
一、奕山等所率外省軍隊退出廣州城60里以外;
二、7日內交出600萬銀元供英方使用;
三、款項付清後,英軍撤回虎門以外,並交還橫檔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四、賠償英國商館和西班牙帆船“米巴音奴”號的損失。奕山不敢如實向朝廷奏報這項和約,謊稱英國人“向城作禮,乞還商欠”,結果得到道光皇帝“準令通商”的批諭。但英國在勒索到巨款後,鏇即撕毀和約,擴大侵略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