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站地區管理委員會

機構簡介

廣州南站地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南站地區管委會,為番禺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市副局級),與石壁街道辦事處合署辦公,負責廣州南站地區各項社會事務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廣州南站地區(以下簡稱本地區)的相關管理規定,並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

2.負責本地區城市管理和社會事務管理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地區規劃範圍內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3.負責做好與相關鐵路部門和省、市有關職能部門、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用事業服務單位等的溝通協調工作;綜合協調區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及其在該區域內的派出或分支機構,增強信息互通,建立規範的行政事務處理程式,形成高效有序的協同工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維護管理好本地區的社會治安、市場秩序、交通秩序、公共衛生及市容環境衛生等;組織協調本地區有關綜合執法工作;協調市或區執法隊伍在本地區開展的行政執法行動。

4.負責組織、協調本地區的春運、暑運及其他節假日高峰期的客運工作。

5.參與審議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的與本地區管理有關的規劃、意見、措施和規定等,參與本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

6.參與本地區臨時占道和設定站、場、點、檔、廣告宣傳設施、組織大型活動等的審批工作,並監促、檢查有關單位做好管理工作。

7.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有效應對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體制。

8.承辦廣州市市委、市政府、番禺區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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