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寧縣紅十字會

(七)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往和合作。 (八)承辦縣政府和上級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備災救災中心是我縣紅十字會救災物資儲備、加工、分發機構。

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指導全縣各級紅十字會加強自身建設、組織建設和開展各項工作。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在醫療和物資上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三)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衛生知識的宣傳,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
(四)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動員、組織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遺體捐獻工作。
(五)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活動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六)宣傳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並依照其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七)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往和合作。
(八)承辦縣政府和上級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縣紅十字會機關下設辦公室。
直屬事業機構
備災救災中心。備災救災中心是我縣紅十字會救災物資儲備、加工、分發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備災、救災和突發事件救助預案;動員、接受單位及個人捐贈;籌措、儲備專項救助資金和物資;建立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信息系統;其他有關準備工作。
四、申請困難救助和醫療救助依據和程式
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戶籍所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提供意見並加蓋公章→所在鎮紅十字會提供意見加蓋鎮紅十字會公章,經辦人帶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申請醫療救助的還需提供疾病診斷證明複印件到縣紅十字會即可辦理。

規範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管理辦法》、《廣東省紅十字會條例》、《廣東省紅十字會救災救助工作指南》、《廣東省紅十字會救災救助物資管理辦法》、《廣東省紅十字會募捐箱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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