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新聞宣傳、影視文化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輿論導向。
2、負責本台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設備設施的安全防範工作。
3、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傳播、新技術科研套用及廣播電視覆蓋網路的建設、維護等工作。
4、建設高素質的廣播電視隊伍;探索廣電管理、營運新機制,壯大廣電文化產業。
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任務。
領導成員及職責
1、錢樹忠,台長、黨總支書記,主持台全面工作。
2、林發清,副台長,分管事業建設、技術維護、安全生產、安全播出工作;主持網路傳輸中心全面工作 。
3、蘇達強,副台長,分管宣傳報導和廣播電視廣告編審、製作工作;主持廣播中心、電視中心全面工作。
4、梁軍,副台長,分管制度建設、黨務、政工、人事、計畫生育及工會、青年、婦女工作;主管經營管理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1、辦公室(加掛總編室、技術部牌子)
負責本台各中心(部、室、站)有關業務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台的日常行政事務和黨務、工會、青年、婦女、計生工作;負責台的文秘和有關信息的收集和反饋。
負責本台廣播中心、電視中心、經營管理中心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的監聽監看,對廣播電視引進節目、收轉頻道進行把關,開展客群調查;組織宣傳業務交流和廣播電視節目的評獎活動。
負責本台廣播電視技術的引進和利用;制訂本台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及其實施辦法,負責本台廣電科技的研究、開發;負責本台廣播電視有關資料、報表情況的統計;負責本台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本台采編播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更新管理;指導、協調各中心和網路維護站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技術管理工作。
2、人事部
負責本台人事工作,管理本台的人員任免、聘用、考核、獎懲、晉升、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才培訓等工作,研究和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和崗位管理工作。
3、財務部
負責台各項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編排;編制財務計畫,編報預算、決算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參與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負責經濟契約的審核和經濟活動的監督;負責日常經費的審核報銷工作;負責本台資產管理的工作。
下設機構及其職責
1、廣播中心
負責轉播上級台廣播節目;負責本台廣播新聞類自辦節目的採訪、編輯、製作、審查和編排管理工作;負責廣播節目精品生產;負責非新聞類自辦廣播節目的編排、策劃、採訪、編輯、製作、審查工作;負責廣播節目的播出等管理工作;負責廣播節目的精品創作和廣播節目的引進、交流等工作。
2、電視中心
負責本台電視新聞類及專題類自辦節目的採訪、編輯、製作、審查和編排管理工作;負責電視節目精品生產;負責電視新聞節目的播出編排和管理等工作。
3、網路傳輸中心
負責轉播上級台電視節目;負責有線廣播電視網路的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全縣有線電視用戶;研究開拓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增值業務;負責有線廣播電視信號等工作。負責全縣有線電視網路巡查,維護有線電視線路的安全優質傳輸,負責對有線電視用戶的稽查,查處和糾正有線電視違規行為,制止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違法行為。
4、經營管理中心
負責廣播電視廣告製作、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其他廣播電視創收項目的開發、經營和管理。
①《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②《有線電視視頻點播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18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