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利州區人民法院

廣元利州區人民法院

利州區法院的前身是成立於1951年的廣元縣人民法院 ,1985年廣元建市更名為廣元市市中區人民法院,2007年隨廣元市市中區行政區域更名為現在的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法院轄1個縣級行政區——廣元市利州區、1個市級工業開發區-—廣元經濟開發區、1個區級工業開發區——利州工業園區;幅員面積1500里,總人口51萬人。法院年受理案件突破7000件。利州區人民法院現有在編人員97名,全院設15箇中層機構,派駐7個人民法庭、機關後勤服務中心1個。

法院介紹

廣元利州區人民法院,就坐落在廣元市城區內利州東路 。轄區人口近50萬,現有幹警76人,其中法律大專文化程度以上100%,法律本科42人,在職研究生1人,研修班結業8人。機關占地面積25畝,建築面積12600平方米,內設機構12個,人民法庭4個。全院年受案量4000件左右。

利州區法院的前身是成立於1951年的廣元縣人民法院,1985年廣元建市更名為廣元市市中區人民法院,2007年隨廣元市市中區行政區域更名為現在的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法院轄1個縣級行政區——廣元市利州區、1個市級工業開發區-—廣元經濟開發區、1個區級工業開發區——利州工業園區;幅員面積1500里,總人口51萬人。法院年受理案件突破7000件。利州區人民法院現有在編人員97名,全院設15箇中層機構,派駐7個人民法庭、機關後勤服務中心1個。

“5.12”汶川大地震後,法院機關審判辦公樓現進行了重建和維修加固,河西、東壩人民法庭遷到城區內的上西和東壩苴國路的新辦公樓,寶輪、嘉陵人民法庭辦公樓經加固維修已投入使用,新增的三堆、大石人民法庭辦公樓已建成投入使用,開發區人民法庭尚未建成。

法院原址位於老城蜀門北路1段224號,1997年遷到現在所在地。

受“5.12”汶川大地震影響,法院機關審判辦公樓現正在重建和維修加固中,河西、東壩人民法庭即將分別遷到城區內的上西和東壩蓮花路1000餘平方米的新辦公樓,寶輪、嘉陵人民法庭辦公樓經加固維修已投入使,新增的三堆、開發區、大石人民法庭辦公樓已選址定位。2010年,法院將全面完成災後“兩庭”建設任務,莊嚴實用、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的現代化辦公環境將全面保障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需要,將為人民民眾參與訴訟活動和接受法制教育提供更加良好的人性化服務。

近年來,法院在以向軍院長為首的院黨組帶領下,在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以及上級法院領導、監督、支持、指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三個至上”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法官為人民"宗旨,圍繞“重立案、穩審判、善執行、嚴管理、強監督”的工作思路,著眼於為民意識、大局意識和職責意識,著力於管理機制創新,著重於隊伍司法能力提高,在審判質量和效率上有更高的提升,在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上有更新的舉措,在管理機制創新上有更大的突破,在隊伍建設上有更顯著的成效。

近三年,法院審結各類案件17000餘件,克服了案多人少突出矛盾,辦案法官以年人均辦結案超100餘件的工作業績,使案件無一件超審限或超執限、案件調解率超68%。實現了案結事了,為轄區發展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法院榮獲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抗震救災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市抗震救災先進單位、市信息工作先進集體、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區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先後多個部門和個人分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區各級的表彰。

服務人民

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大力開展刑事附帶民事的和解工作,和解率達96%,儘可能減少了社會對抗。

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主導作用,積極參與“大調解”體系的構建。為轄區基層人民調解進行培訓授課500餘人次,印送調解知識資料2000餘冊,與基層建立了良好的“大調解”工作網路。

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威懾機制、曝光機制,擴大執行聲威,在“清理執行積案”專題活動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化解了歷年積案600餘件。

完善管理制度和為民措施

制定和推行實施了《司法便民措施30條》。加強和細化了司法便民、為民措施,建成了立案信訪大廳,實行導訴服務,提供一站式服務。

制定了立案調解工作制度。成立了立案調解中心,並從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相關部門中選聘32名特邀調解員協助參與立案調解工作,運行半年來,共調解各類200餘件,減少了當事人訴累,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法院的審判壓力。

建立了案件繁簡分流制度。將簡單民商事案件化分到人民法庭審理,人民法庭根據案件情況,願靈活送達、靈活排期開庭、速調、速判,打造了便捷訴訟通道,提高了審判效率;對交通、勞動、醫患等較為複雜的民商事糾紛統歸民一庭、民二庭審理,民一庭、民二庭在審理的同時加強對案件的調研,為提高審判質量積累經驗。

狠下心打造黨和人民放心的隊伍

以開展“科學發展”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活動為契機,積極營造學習氛圍,加強法院文化建設,陶冶幹警思想情操,激發乾警的工作活力和團隊意識。建立“不能為”的防範機制,把紀檢監察工作就跟蹤到幹警每個工作環節,讓幹警時刻警惕;構築“不願為”的自律機制,及時開展警示教育,讓幹警算好政治、經濟、家庭、自由“四筆帳”;強化“不敢為”的懲治機制,以“五個嚴禁”為抓手,堅決維護法官隊伍的純潔性,捍衛公正底線。

近年來,利州區人民法院在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以及上級法院領導、監督、支持、指導下,堅持“人民法官為人民”宗旨,圍繞“重立案、穩審判、善執行、嚴管理、強監督”的工作思路,著眼於為民意識、大局意識和職責意識,著力於管理機制創新,著重於隊伍司法能力提高,在審判質量和效率上有更高的提升,在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上有更新的舉措,在管理機制創新上有更大的突破,在隊伍建設上有更顯著的成效。法院榮獲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抗震救災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市抗震救災先進單位、市信息工作先進集體、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區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先後20多個部門和有90餘人次分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區各級的表彰。

在新形勢下,利州法院的幹警們將以更加高昂飽滿的熱情和昂揚奮發的姿態,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認真履行審判職責,為女皇故里更加燦爛美好的明天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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