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回收

廢舊物資回收是商業部門為了轉賣或加工後轉賣向國民經濟各部門、機關、團體以及城鄉居民收購仍有利用價值的各種廢舊物資。廢舊物資不同於工農業產品,它是指在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消費過程中已經喪失或部分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各種廢品舊物。通常是以全民所有制商業和供銷合作社為總體進行統計,並按回收物資的有用程度、種類和回收對象等標誌進行了分組。

廢舊物資即陳舊(閒置)的東西,或廢棄的,可以作為再生資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所剩餘的價值不大的物資。包括:陳舊、報廢、二手、庫存、生產生活所產生的物資。例如廢金屬、廢紙、再生塑膠等,甚至廢舊家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部件可以重複利用和作為再生資源的。廢舊也是一種資源,只是不被人們所關注,很長時間一直秉持著舊貨即丟、廢品即扔的傳統思想。這樣不僅影響生態環境,而且這些“寶貝”有一定的經濟價值,是一種變廢為寶的“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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