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明史·成祖三》記載:“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永樂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遷都北京後,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決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衙門,地點位於燕京(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今北京東城區東廠胡同,據說系原東廠所在地。)由大內宦官擔任首領太監“總督東廠”。主要偵查以反叛亂、捉拿異議分子為主。後與其他兩廠(西廠、內行廠)一衛(錦衣衛)合稱“廠衛”。
《明史刑法志》記載:“ 凡中官掌司禮監印者,其屬稱之曰宗主,而督東廠者曰督主。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亦謂之貼刑,皆衛官。”
東廠的首領為欽差掌印太監,職銜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總督東廠、提督東廠。宦官與錦衣衛尊稱其為督主,士大夫稱其為廠督、廠璫(璫,宦官的雅稱),尊稱為廠公。 初設時由司禮監 掌印太監 (俗稱宗主)兼任, 後因掌印太監事務繁雜,改由司禮監 秉筆太監 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錦衣衛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
隸役(稱掌班、領班、司房,共四十餘人)、“緝事”(稱“役長”和“番役”)等軍官由錦衣衛撥給。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人員辦案毋枉毋縱。
明代知名的掌權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最有名的東廠掌印太監魏忠賢甚至有“九千歲”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