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德雲

廖德雲

重慶市綦江縣某村村主任廖德雲於2010年二月被民眾揭發其在拆遷征地中索賄13萬的行為,檢察院對廖德雲立案偵查。在審訊後廖德雲拒絕吃食堂餐,稱其是給街頭下力人吃的飯。據悉廖德雲做村主任多年,平時衣著時尚,出手十分闊綽。

綦江縣古南街道辦事處(原古南鎮)農場村原主任廖德雲,在征地拆遷中索賄13萬元,為此,民眾悄悄向綦江縣工業園城檢務聯絡室舉報,廖德雲栽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
吃的啥子喲,棒棒飯也端給我吃吃的啥子喲,棒棒飯也端給我吃

綦江縣檢察院有關人士告訴重慶晚報記者,廖德雲“腐敗得比較有水平”,當檢察官將檢察院機關食堂的飯菜打給他吃時,習慣在餐廳胡吃海喝的廖德雲竟稱送來的是“棒棒飯”(即街頭下力人吃的飯)。
6月3日,在綦江縣東溪檢務聯絡室掛牌成立儀式上,有關人士講述了這起由檢務聯絡室介入、協助查辦的職務犯罪案。

征地

征地拆遷中索錢財
廖德雲今年40多歲,在綦江縣古南街道農場村當村主任多年。
2000年11月24日,綦江縣政府召開了綦江縣一中發展規劃現場辦公會,決定以該中學為主,建設綦江縣職業教育中心,創建重慶市重點職業中學,為此學校需要征地擴大規模。
2001年1月5日,綦江縣國土局、古南鎮政府、縣一中、農場村等相關人員在縣一中召開徵地協調工作會議,再次對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行了明確,並確定農場村由村主任廖德雲協助古南鎮政府搞好此次征地工作。
2003年初,古南職中首期13畝征地工作正式開展。到2004年,項目的一期、二期征地工作完成。
2009年10月,綦江縣檢察院設立工業園城檢務聯絡室,負責轄區的糾紛調解、為民服務和收集職務犯罪情報。次年2月,有民眾向該檢務聯絡室揭發廖德雲,稱他在2003年至2004年縣一中征地拆遷中,向一中索賄13萬元。
檢察官多方走訪,了解到較為成形的線索,然後反饋給綦江縣檢察院職偵局。經過進一步摸排,綦江縣檢察院決定對廖德雲立案偵查。

腐敗

根本瞧不起大鍋飯
綦江縣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告訴重慶晚報記者,廖德雲確實很腐敗。
他說,一次,檢察官審完廖德雲,已接近中午。於是,檢察官從縣檢察院機關食堂里打了可口的飯菜給他,有魚有肉也有湯,看上去比較豐盛。可是廖德雲對眼前的飯菜不屑一顧,“吃的啥子喲,棒棒飯也端給我吃……”
原來,以往廖德雲的日子過得很滋潤。他衣著時尚,出手闊綽,天天進餐廳吃香的喝辣的,在家裡吃飯的時候極少。對於大鍋飯,他早已感到索然無味。
“把事情說清楚了,早點出去,你今後可以繼續下館子。”檢察官正色地告訴他。廖德雲想了想,還是把飯吃了。

索賄

兩次索賄13萬元
2010年5月,廖德雲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綦江縣法院一審查明:縣一中的征地工作鋪開後,廖德雲以征地工作需要協調解決矛盾為由,向該校提出要8萬元的協調費。2003年4月,該校在古南農場村第一期征地工作在廖德雲的協助下順利完成,學校按照約定,先後支付給廖德雲協調費8萬元。
2004年,該校為擴大校園占地面積,再次在農場村征地20餘畝,廖德雲再次向學校提出要不低於8萬元的協調費。雙方商定,征地工作開始後先支付5萬元,征地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再支付3萬元。二期征地工作完成後,廖德雲得到5萬元。
兩次征地,廖德雲向該中學索賄13萬元。
去年底,廖德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

預防

預防伸向基層
為主動貼近民眾,服務民生,探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新路徑,2009年10月,綦江縣檢察院分別在縣工業園城和打通鎮設立了檢察工作聯絡室。這一做法經市檢察院採納後,向全市檢察機關推廣。據了解,每個檢務聯絡室就近聯繫3至5個鄉鎮。
檢務聯絡室位於基層,很多是熟面孔,民眾舉報,很容易被發現,如何保證他們的安全呢?
在東溪檢務聯絡室門口設立了一個舉報信箱。民眾有舉報,可實名或匿名舉報,將信件投入到信箱中。信箱鑰匙,只有聯絡室負責人才有。有關人士介紹,聯絡室還將把24小時舉報電話向轄區居民公布。如果有需要,舉報人還可以與檢察官約時間、地點,單獨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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