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華廈職業學院圖書館始建於1993年,2003年12月俊秀圖書館在曾厝垵校區落成並投入使用,2010年9月搬遷至集美新校區。現有館舍總面積為12295.4平方米,閱覽區域四層,閱覽座位1200個。截止2010年12月底,圖書館館藏文獻為60萬冊,其中紙質文獻28萬冊,電子圖書、電子期刊、音像資料等折合文獻32萬冊,每年訂購期刊約700種。目前是國內高職院校中較為先進、規範的圖書館之一。
圖書館實行借、閱、藏一體化的大流通模式,現設有圖書閱覽室、期刊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密集書庫、參考諮詢室、特藏室、研討室、自修室、休閒區等多個功能區,並引進了ILASⅡ圖書館自動化集成系統,區域網路內統一管理,實現了採訪、編目、文獻借閱等工作流程的自動化管理,形成一個實用、高效的套用網路系統。同時還提供了網上書目檢索、文獻續借、文獻薦購、多媒體視頻點播、FTP軟體下載、線上學習等服務項目。此外,圖書館還為讀者提供了較豐富的電子信息資源,現有超星、書生之家數字圖書館、CNKI電子期刊等資料庫,提供了讀秀學術搜尋服務,並自建了線上教育視頻、華廈名師講壇、華廈畢業生優秀論文庫、華廈學刊學報、華廈風采等特色資料庫。現圖書館已成為一個綜合性的文獻信息中心與知識傳播平台,在我院師生的教學、科研、學習活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圖書館現設采編部、流通部、信息技術部三個職能部門。現有工作人員17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占88%;其中高級職稱1人,初級職稱16人,所學專業涉及圖書館情報學、經濟、外語、計算機信息、文史等領域,平均年齡40歲以下,年齡結構合理,知識及學科結構體系均適應學院教學需求。
圖書館於2007年11月在迎接教育部評估工作中被學院評為集體三等獎,吳潔副館長被評為個人一等獎;2007年12月獲市級“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自2003年以來有6人次共9篇論文發表於各級專業期刊上;目前已有11人加入廈門市圖書館學會;2007年9月,圖書館與廈門大學圖書館建立了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關係;2009年11月,圖書館加入CALIS全國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系統,與全國各大高校圖書館實現了資源共享;2010年12月,在學院年度業績貢獻獎評比中,圖書館整體搬遷項目榮獲集體三等獎。
入館須知
一、儀容端莊,舉止文明。衣冠不整者謝絕入館。
二、請持本人借閱證在門禁系統刷卡後進館。
三、保持環境整潔,嚴禁吸菸、亂扔雜物、隨地吐痰、吃零食。
四、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手機靜音,接聽手機請到室外。
五、不得占位或任意搬動桌椅,亂塗寫刻畫。
六、遵守廈門市“十不準”規範。
七、每日閉館前15分鐘停止讀者入館,閉館前10分鐘通知所有讀者離場。
八、開放時間:每日8:00-22:00(每周二14:00-17:00閉館整理內務)
借閱證管理規則
一、借閱證的辦理:
1、本校編制教職工憑人事報到單到圖書館辦公室登記辦理;
2、新生由班代表持新生名單於報到起一個月內到圖書館辦公室統一登記辦理,逾期視作補辦處理。
3、每人須繳納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工本費三元(新生免繳)。
二、借閱證掛失及補辦:
1、借閱證遺失,讀者應立即到圖書館總出納台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前所有損失由證主承擔。解除掛失須出示本人借閱證及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2、借閱證破損或無法讀取信息等,讀者應該及時辦理補辦手續,否則無法刷卡入館。
3、補辦須出示單位證明或學生證,在總出納台進行登記,並補交3元工本費,不需交照片。登記後在2周內到總出納台領取新證。補證期間可憑學生證及工本費收據在圖書館大廳保全處登記後入館,不能外借圖書。
4、補辦前,舊證上若有借書或文獻丟失、過期賠償等信息,必須先行還清。新證補發後,如原證找回應立即交回圖書館,工本費不退。如新舊證同時使用,將停止其借閱權1-2月。
三、借閱證的使用:
1、讀者須持本人借閱證刷卡入館,並按相關規定使用。工作人員如無法確定借閱證屬於讀者本人時,有權要求讀者出示其他有效證件,並要求更換近照另辦理新借閱證。
2、讀者離校時(包括畢業、退學、休學、工作調動、辭職等),借閱證里如有借書或文獻丟失、過期賠償等信息,必須全部繳清,並交還借閱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四、違規處理
1、借閱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否則一切後果由證主承擔。
2、冒用他人借閱證入館,一經發現立即扣留該證,並視情節輕重,停止冒用者借閱權15-180天;若借書將按偷書論處,並吊銷冒用者本人借閱證,通報全校;如屬校外人員,則保留進一步經濟處罰的權利。
3、借閱證應於有效期內使用。一經發現過期借閱證,我館一律收回。
電子閱覽室規則
一、本室對全院師生開放。
二、請憑本人借閱證刷卡後進入機房,嚴禁冒名頂替。進入機房後,必須服從值班教師的安排。
三、嚴禁攜帶軟碟、光碟、雨傘、雨衣、食品、飲料等物品入室。
四、在操作中必須遵守網路安全規定,不得向他人傳送惡意信息和商業廣告;不得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嚴禁利用網路從事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五、凡要拷貝下載套用軟體的讀者,需向值班教師申請,經許可後方能拷貝。
六、一人一機,每次上機時間為兩小時。禁止兩人以上同時使用一台微機。
七、微機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向值班教師報告,嚴禁私自插拔各種配件;下機前應按正常程式關機。嚴禁修改系統設定、系統軟體。違者將視情節處以50—500元罰款。
八、發現偷竅、惡意損壞計算機設備者,按原價5-10倍進行處罰。造成重大事故者,另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遵守《入館須知》中的有關規定。
十、本室開放時間:每日8:00-22:00(每周二14:00-17:00閉館整理內務)。
文獻借閱規則
一、本館所有普通圖書可供全體師生外借;現刊、現報只限在館內閱讀;精裝書、工具書、參考書、學位論文、過刊合訂本、光碟、磁帶、錄像帶等僅限教師借閱。
二、借閱許可權:學生每人可借普通圖書10本,借期30天,續借期15天。
三、選書請使用代書板,一次只抽取一本圖書翻閱,閱後如不外借,請放置於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上架。
四、如欲續借文獻,請於還期前持文獻到出納台辦理續藉手續,或在網上進行自助續借,每本限續借一次。
五、嚴禁偷竊、塗寫、污損、撕割文獻,違者將承擔相應的賠償;文獻逾期不還將收取滯還金,每本每天0.20元。(詳見下表)
六、讀者如有休學、病假、出差、外出培訓或長期請假等情況,應在離校前及時將文獻還回,或及時續借文獻。
七、罰款信息儲存在電腦系統中,讀者如有疑慮可持本人借閱卡到出納台查詢借還歷史記錄。
八、請遵守《入館須知》中的有關規定。
九、文獻逾期未還、遺失、偷竊、污損、劃線、破壞計算機系統等相關賠償處理一覽表:
賠償項目 | 賠償標準 | 說明 |
逾期未還 | 每本每天0.20元。 | 滯納金 |
遺失 | 1.購買相同文獻來償還。 | 推薦 |
2.購買同類近二年出版文獻來償還。 | 價格須等於或高於原文獻 | |
3.如不願購買,則按該文獻出版年限,加倍收取罰金: ①1910及以前:(原文獻價格)×60(係數)+20元(文獻加工費) ②1911-1949:(原文獻價格)×40(係數)+20元(文獻加工費) ③1950-1979:(原文獻價格)×20(係數)+20元(文獻加工費) ④1980-1989:(原文獻價格)×10(係數)+20元(文獻加工費) ⑤1990-今:(原文獻價格)×5(係數)+20元(文獻加工費) | ||
4.所丟文獻如屬套書、叢書之一,則按全套原價賠償。 | ||
偷竊 | 停止借閱許可權一學期,通知學生處。情節嚴重者吊銷借閱證,通報全校,情節嚴重者交相關部門處理。 | 將文獻磁條抽出,或冒用他人證件借閱,或私自拔插計算機配件,按偷竊論處。 |
塗抹、污 損、撕割 | 按文獻原價2—20倍賠償(情節嚴重按遺失處理)。 | 視出版年限而定,參見遺失賠償標準及說明。 |
圈點、劃 線、批註 | 按文獻原價0.5—20倍賠償(情節嚴重按遺失處理)。 | 視出版年限而定,參見遺失賠償標準及說明。 |
損壞條碼、 書標 | 每本2元 | 技術處理費 |
破壞計算機系統或設備 | 惡意修改設定軟體、製造或傳播病毒,處以50-500元罰款,損壞設備按設備原價5-10倍賠償。 | 視破壞程度而定,情節嚴重者交相關部門處理。 |
館際 互借
我館於2009年12月加入全國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協定,與全國各大高校圖書館建立了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合作關係,實現了資源共享。讀者如在我館館藏或電子資料庫中未找到所需文獻資料,可與我館聯繫,通過館際互借向其它高校圖書館借閱。館際互借可借閱範圍如下: ①國內大部分高校圖書館文獻(凡CALIS成員館皆可);②國家科技圖書文獻中心文獻(包含科學院系統圖書館文獻);③台灣大學圖書館文獻;④韓國仁荷大學圖書館文獻; ⑤美國和英國部分圖書館文獻(僅限代查)借閱方法: 1、讀者將所需文獻的相關信息摘錄下來,格式如下:圖書:[書名、ISBN號、著者、出版社]期刊:[刊名、刊期]論文:[篇名、著者、刊名、刊期]將文獻信息提供給我館,由我館向對方圖書館發出申請,取回文獻後,再通知讀者來館辦理借閱手續(複印件和電子版直接交給讀者,無須辦理借閱手續)。 2、借閱冊數(紙質文獻原件)從廈大館借出:每人4冊。從其它館借出:根據各館規則而定。 3、借閱時間(紙質文獻原件)從廈大館借出:25天。從其它館借出:根據各館規則而定。 4、費用問題:對方圖書館收取的文獻服務、複印、傳遞等費用從我館購書經費中支出;如文獻在讀者手中產生丟失、污損、破損、滯納金等情況,則須讀者自費賠償,具體賠償金額根據對方圖書館賠償標準確定。
巾幗文明崗
服務口號: 讀者第一,服務至上。
服務方針: 讀者的需求是我們服務的職責;
讀者的滿意是我們服務的標準。
服務作風:
六心: 熱心 誠心 細心 耐心 專心 愛心
五勤: 手勤 眼勤 嘴勤 耳勤 腦勤
四美: 語言美 行為美 形象美 心靈美
三不怕:不怕困難 不怕麻煩 不怕委屈
服務規範:
1、儀容規範:儀表端莊;不戴墨鏡、耳機,不在崗進食。
2、態度規範:接待熱情,言談得體,文明禮貌,落落大方。
3.舉止規範:說話輕聲和氣,操作符合規範;不穿有聲響的鞋。
職責規範:
1、耐心細緻:耐心傾聽讀者諮詢,細心把握工作環節,不與讀者發生糾紛。
2、忠於職守:提前到崗,準時開放;專心工作,不離崗、不閒談、不做私事,不看與本崗位無關的書刊;
3、準確答疑:認真對待諮詢,應答準確;不說“不知道”,或提供虛假信息。
4、團結協作:團結同事,分工協作,互相理解,互相幫助。
5、優質高效:業務技能熟練,服務績效顯著。
監督電話:6276240
圖書館服務承諾
為深入貫徹“巾幗文明崗”創建理念,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加強館員職業道德修養,更好地服務讀者,全體館員鄭重承諾如下:
真誠、熱情、禮貌、文明、規範、高效
各部門服務承諾:
辦公室——“熱情接待、悉心答疑、周到服務”
熱情接待所有來訪及讀者,悉心解答讀者提出的各種問題,及時、妥善處理好服務中出現的問題。
采編部——“保質保量、及時交付”
1 、廣泛徵求讀者的意見和建議,按學院學科設定、教學、科研的需要,合理訂購圖書、期刊及報紙;
2 、新書到館後保證20 天內做好編目加工工作,及時交付各部室與讀者見面;
3 、期刊、報紙隨時到館、隨時登記並隨時交付與讀者見面。
流通部——“禮貌用語、微笑待人”
1 、上班時間注意儀表,保持衣冠整潔,辦公地點清潔,整齊,文明用語;
2 、加強組織紀律性,不遲到、早退,上班時間不隨便離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 、樹立“以人為本,讀者第一”的服務理念,把滿足讀者需求作為我們的工作中心;
4 、熱情、周到的服務,及時解決讀者的困難;
5 、每人都熟練掌握和操作電腦。及時解答讀者提出的各種問題;
6 、歸還的圖書及時上架,保證讀者有一個舒適、整齊的借書環境。
圖書館館員職業道德準則
1、確立職業觀念,履行社會職責。
2、適應時代需求,勇於開拓創新。
3、真誠服務讀者,文明熱情便捷。
4、維護讀者權益,保守讀者秘密。
5、尊重智慧財產權,促進信息傳播。
6、愛護文獻資源,規範職業行為。
7、努力鑽研業務,提高專業素養。
8、發揚團隊精神,樹立職業形象。
9、實踐館際合作,推進資源共享。
10、拓展社會協作,共建社會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