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文化館

廈門市文化館,是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向民眾開放、為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場所和廣大民眾終身教育的課堂,是承擔政府公共文化事業,繁榮我市民眾文化和美術事業、承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主導性業務單位。

單位簡介

廈門市文化館(美術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向民眾開放、為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場所和廣大民眾終身教育的課堂,是承擔政府公共文化事業,繁榮我市民眾文化和美術事業、承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主導性業務單位。
廈門市文化館前身是廈門市民眾藝術館,於2006年4月30日經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更名為廈門市文化館,更名後的廈門市文化館與原由廈門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管理的廈門市美術館(劃歸廈門市文化局管理)合署辦公。2007年10月,加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牌子。
廈門市文化館(美術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新館位於廈門文化藝術中心(體育路95號),於2007年3月正式開館,館舍建築面積27563平方米,設有劇場3個,老年活動室、青少年兒童活動室及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書法、攝影活動室、琴房等排練廳、教室36間,並設有大型現代藝術展廳、平面藝術展廳、精品展廳和多媒體展廳等展覽廳7間,其中大型現代藝術展廳面積近4000平方米,層高近10米,是我國目前最大的專業藝術展廳。
文化館的職能
(一)豐富和活躍廣大民眾的文化生活;
(二)普及科學文化藝術知識;
(三)指導社會文化活動的普及與提高;
(四)開展社會宣傳教育。
文化館的工作任務
(一)承辦政府主辦的各類社會文化藝術活動,組織開展各類社會文化藝術活動,包括常設陣地活動和社區、鄉鎮、廣場等文化活動。
(二)為民眾提供各種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務。
(三)組織民眾文藝作品創作。
(四)輔導、培訓文藝骨幹和社會文藝團體。
(五)蒐集、整理、研究、開發民族民間優秀文化,挖掘、保護和繼承民間文化遺產。
(六)組織和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
(七)輔導本行政區域內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中心)開展民眾文化工作。
(八)開展對外社會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
美術館的職能
(一)收藏美術精品
(二)開展學術研究
(三)舉辦陳列展覽
(四)普及審美教育
美術館的工作任務
(一)通過收購、專題徵集、接收捐贈和調撥等方式徵集古今中外美術作品,以及與美術有關的實物、資料等。
(二)負責美術館的展品、藏品的保管、修復、安全保衛工作。
(三)圍繞美術館的性質和任務,開展美術館學的研究,美術史論、美術思潮的研究、審美教育的研究,藏品及其作品和收藏對象的研究,展覽、陳列藝術的研究和保管、陳列有關的科學研究等。
(四)編輯、出版館藏作品選集和圖錄,出版館刊、年鑑或有關刊物。
(五)館藏作品和其他美術館交換藏品的陳列、展覽。
(六)開展對外美術交流活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職能
1、組織指導、實施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面普查
3、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體系
4、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存檔
5、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培訓
6、參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
7、開展與兄弟省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活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工作任務
1、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加強非物質文化保護宣傳
2、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面普查
3、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展示廳、演示團、網站
4、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傳承人與活動基地
5、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討與學術交流
6、指導各區及有關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7、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的收集、出版、整理工作

機構設定

廈門市文化館(廈門市美術館)下設辦公室、文藝部、培訓部、美術展覽部、調研部、館藏部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部共七個部門。

開放時間

廈門市文化館:8:30-21:00
廈門市美術館:9:00-17:00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8:30-17:30

乘車路線

乘坐:88,86,13,9,8,201路到文化藝術中心(體育路)
乘坐:812,806,101,73,24路到文化藝術中心(仙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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