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工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綠色通道評審實施細則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廈門市人事局《關於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的試行意見》(廈職改〔2006〕8號)精神,結合我市工程系列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僅適用晉升高級工程師。
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簡稱綠色通道)是指不唯身份、職稱、學歷、資歷條件,以業績能力為主要評價標準,對在專業技術工作中能力突出、業績優異、貢獻顯著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特殊評審機制。
一、評審範圍和對象
凡在我市(區)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本實施細則條件的,可以通過工程專業綠色通道申報晉升評審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其中經市人事局批准的柔性引進人員、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後必須在本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其他市外流動人員須持有與本市受聘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契約及該單位繳交社保均滿一年以上的有效證明。
二、評審條件
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無職業道德方面的不良記錄和違法違紀記錄,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評審晉升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
(一)完成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或3項省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3項市級重點建設、科研、技術進步、新產品開發等方面的主持人或主要專業完成者,且項目已通過市級以上相應主管部門竣工驗收或鑑定,原則上為近五年完成的項目。同時提交2篇獨自撰寫的專業技術論文,論文不受是否發表限制。
(二)近五年獲得國家三等獎、省(部)級二等獎一項或獲設區市市級一等獎一項的主要專業完成者。
(三)對發明創造作出實質性貢獻的以發明人身份獲得2項國家發明專利或1項國家發明專利成果已被開發轉化,其年產值達1000萬元以上。
(四)在本專業領域有建樹並作為掌握關鍵技術者,近五年培育或研製開發的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經推廣年產值達3000萬元以上。
上述規定的各獎項指的是國家、省、設區市政府和部級業務主管部門主持評定的有關專業技術獎項: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優秀新產品獎。
上述規定的市以上的重點建設、科研、技術進步、新產品開發項目均指列入設區市市以上發改委、科技局、經發局等綜合部門立項並編入目錄的項目,以有關檔案為依據,並以擔任該項目的主體工程為準。
三、評價方式及評審組織
綠色通道評審方式為實地考察和面試答辯等方式相結合,評價內容包括學識水平、專業技術能力及業績成果等,按百分制評分,實行量化評價。各要素權重分配為:學識水平占20%;專業技術能力占40%;業績成果占40%,評分標準見附表。
實地考察由相關專家和組織評審單位職改辦的同志組成,實地考察後進入專業組面試答辯評審。專業組包括學識水平、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等三個考評組,每組7人。
各要素合計總分不低於80分,且“業績成果“達“合格“以上者為評審通過。量化評分實行記名制。
四、評審程式
(一)個人向所在工作單位申報。
(二)單位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組織考核。申報人的《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須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的,由單位考核推薦組對申報人進行全面考核評價。單位考核推薦組由單位領導、所在部門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代表7人以上(含7人)組成。重點考核申報人的申報條件,如職業道德、敬業精神、遵紀守法、專業技術理論水平、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業績等。經公示申報材料無異議及考核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員同意方可推薦參加晉升評審,並在《評審表》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註明“XXX同志的《申報簡明表》經公示(公示期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材料真實無異議;單位考核推薦組X人,X人同意,符合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同意推薦“。
(三)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受理申報材料,提交市職改辦審核,核准後方可進入評審程式。
(四)市職改辦和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共同確定參加專業組評審專家名單及組織評審。
(五)市人事局對評審結果進行審批。將擬確認人員名單在“廈門人事網“和“廈門工業經濟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資格確認的,由廈門市人事局行文批准確認。
五、綠色通道評審應提交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
(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三十份;
(三)提供各種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套,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報人述職報告一份;
(五)業績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套,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六、紀律要求
(一)專家組成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不得向外泄露有關評審情況。違紀人員由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二)申報人與專家組成員或工作人員有親屬關係的,該專家或工作人員應主動迴避,否則視為違紀。
(三)對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人,經查實後取消其當年度申報資格,對已經評審通過的人員撤銷其任職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得再申報參評專業技術資格。
七、其他
(一)綠色通道評審不受常規評審時間要求的限制,視申報人數情況靈活組織。
(二)本《實施細則》和未盡事宜由廈門市工程系列職改辦和廈門市職改辦共同負責解釋。
(三)本《實施細則》從發文之日起實行。
附屬檔案:工程專業綠色通道職稱評價評分表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屬檔案:
工程專業綠色通道職稱評價評分表
要素
分值
評分參考
分數區間
學識
水平
20
1、某個學科或某個技術領域以及在專業技術活動、工作中的地位。
2、掌握本專業相關知識的深度和廣度。
優良:20-16
專業
技術
能力
40
1、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組織指導能力
3、開拓創新能力等。
優良:40-32
業績
成果
40
專業技術工作完成情況的具體體現。包括數量、質量、效益、獲獎、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等。
合格:40-32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