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紹遠

1933年畢業,任國立國術體育專科學校武術教師。 1988年獲中國國際武術節組委會頒發的“武術貢獻獎”。 1991年獲長春市體委、長春市武術協會授予的“武術事業貢獻獎”。

康紹遠(1915~)武術家,國家級榮譽武術裁判。天津市人。自幼習武,初從師鄭炳龍、李宗順習查拳、太祖拳;後入天津市第一國術社,從張春生,專修形意、八卦、太極等拳械。1930年考入南京中央國術館,廣學武技和武術理論。技術全面,尤擅拳擊、摔跤、短兵、舉重。1933年畢業,任國立國術體育專科學校武術教師。1936年隨南洋旅行團(武術隊)出訪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937年出國任菲律賓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武術教師。1946年回國後,任天津國立國術體育師範專科學校講師。
1952年任東北師範大學體育學院副教授、教授。1953年在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上任東北區代表隊武術教練。曾多次擔任全國武術比賽裁判,並在吉林省以及長春市武術比賽中任總裁判長。1986年,在天津舉行的第二屆國際武術邀請賽中任仲裁委員。1985年獲國家體委授予的“新中國體育開拓者”榮譽稱號。1988年獲中國國際武術節組委會頒發的“武術貢獻獎”。1989年任吉林省大中專體育教科書審編委員會副主審及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體育學科評議組成員。1989年被選為吉林省體育總會名譽委員。1989年獲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歸國華僑、僑眷優秀知識分子獎”。
1991年獲長春市體委、長春市武術協會授予的“武術事業貢獻獎”。1992年被國家教育委員會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老體育教師”,並被選為中國武術協會榮譽委員。1995年在中國武術協會等組織的“中華武林百傑”系列活動中,被評為“百傑”之一。曾任吉林省及長春市武術協會主席,參加編寫全國高等師範院校體育專業《武術》、《舉重》等教材及主編《吉林省中學體育》武術部分。主要論文有《技擊不屬於武術範疇》、《簡論武術與中國哲學》、《武術與技擊區別》、《技擊與武術辯》、《和尚、道士不是武術創始者》、《古代兵器帶來的啟示》、《技擊初探》、《武術教學淺談》、《武術訓練中的基本功和基本動作》等。康紹遠長期從事武術學科的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是武術碩士研究生導師。先後培養出大批武術人才,其中有的已成為教授、副教授、高級教練或高級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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