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由於他“怙寵,頗驕恣”,“作威植黨”,“罔利虐民”,遭到言官的彈劾,而被下“錦衣獄”,鎮撫司判其死刑。嘉靖帝不得不令三法司復勘,交由康朗審理。當時郭的親眷尚有官居顯位者,特別是嘉靖皇帝“意欲寬勛,屢示意旨”。前後辦理郭案的官員大多受到排擠和陷害。康朗忠於職守,“檄置武定於庭,責以大義”,按照明朝頒布的法律擬奏,“論勛罪加等,斬;妻子給付功臣家為奴,追奪勛封爵”。由此直聲震朝右。鏇升郎中,再擢為浙江僉事。時浙江有富豪王金箔,為非作歹,“犯大辟”(判死刑)。恰逢宰輔夏言路經浙江,王乘機買通,求夏替其寬解。夏言憑藉權勢欲為王解脫,但康朗鐵面無私,依法判王金箔死刑。夏惱羞成怒,要禮部尚書徐階上書彈劾康朗。徐階早聞康朗聲名,才免遭害。於是,浙江百姓皆譽他為“鐵漢康夫子”。後來朗升廣西參議,分守柳慶,巡撫屬邑。因督餉有功,受到旨令嘉獎並賜白金和文綺(絲織品)。由於他勤政愛民,頗得百姓擁戴。南寧民眾把掘地得到的一口東漢馬伏波時期鑄造的“金洪鐘”呈獻給他,康朗雖知這是無價珍寶,卻沒有接受。嘉靖二十九年,康朗晉京入賀,適逢蒙古俺答汗叛亂,攻右北口,掠通州,進逼京師。嘉靖旨令有才望的藩臣防守都門,康朗應詔固守西城。太宰李古沖薦康朗才可大用。但此時朗因丁外憂,守制歸家。服除後,起補山西參議,並擢升為山東副使。極好嚴嵩的義子趙文華,以工部侍郎奉命往山東“視師”,所到之處官吏們都要奉承送禮,康朗鄙視其人,僅以“空函迎之”。趙雖然氣得七竅生煙,但他深知康朗的厲害,不敢惹他,只是無可奈何地“怒目叱去”;康朗嗤之以鼻,不予理睬。不久,朗轉江西左參政,擢升為欲按察使。管理財政的官吏進獻盈餘庫金2000兩,朗不受分毫,仍存入府庫。
政治生涯
其間,嚴嵩占家鄉江西分宜的大片田地建設私宅。江西按撫懾嚴權勢一味順從,身任參政的康朗“獨力持不可”,終使嚴嵩野心無法得逞。老百姓誇他為“康夫子,石聖人”。後康朗調河南,晉升僉都御史,巡撫鄖陽(湖北轄)、漢中(陝西轄)。時回民和漢族居民發生爭執,官府欲逮捕回民,回民逃入山谷,嘯聚數千人。陝西制、派軍兵備進行圍剿,要康朗會兵。康朗覆信力陳宜撫不宜剿,沒被採納,結果剿而無效。朝廷只得派朗前去安撫。康朗主張“只要歸順,不咎既往”。回民見朗,羅拜加額曰:“勛陽都院耶,是仁信有聲,必不我欺。”遂解散去。陝西制軍恨朗不進軍協剿,嫉其招撫成功,有意排擠康朗。最後,康朗升任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貴州,兼督撫湖北、川東等地。“恨朗者謂朗久官宜去”。康朗沒去赴任,請求解綬歸里。後來盛御史薦朗“嚴正如包孝肅(包拯),忠誠如司馬君實(司馬光)”,福建按撫也六次上舉薦之書,都未被重新起用。萬曆二年(1574年),康朗奉詔進京。是年十一月,途中於福州病逝。墓葬仙遊縣楓亭南嶺下錦屏山。
個人作品
所著有《中丞詩集》10卷、《中丞文集》10卷、《海內詩文抄》12卷、《溫陵文獻》16卷、《山戈成略》8卷等。三山(福州)林應鐘讚譽他“文思瑰奇雄偉,不亞於遵嚴(王慎中);其五七言詩,有王、孟(王維、孟浩然)之致”。康朗(盤峰)與張岳(淨峰)、戴一俊(卓峰)並稱明代“惠安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