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研究制定縣衛生事業發展和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縣傳染病、流行病等重大疾病及地方病的防治計畫及措施,研究解決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參與縣地方病及碘缺乏病等的防治規劃、計畫、評 估,負責碘鹽普及、病情監測與防控;
4、開展各類地方病、多發病、傳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及相關資料、數據收集、整理、檢查、督導;
5、對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協調衛生技術職稱評審,處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鑑定;
6、依法對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衛生行使衛生執法監督,組織評審、指導各衛生醫療機構分級管理及行風建設工作,組織進行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及行政訴訟工作;
7、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審批辦理,對全縣個體行醫執業的審批及管理,承辦醫護人員註冊登記、執業培訓和測試,組織全縣醫療急救及醫護管理,組織和參與重大突發疾病、重大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綜合防治和處理,開展醫學教育;
8、協調縣兒童計畫免疫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民族醫政策,協調發展全縣現代醫藥、維吾爾族醫藥衛生事業;
9、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等衛生法律法規;
10、指導、監督和管理婦幼保健、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實施衛生許可;與計畫生育部門配合,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11、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承諾
1、對到我局各科(辦)辦事的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有問必答,耐心解釋。
2、局機關凡對外辦理各類業務,要嚴格按照有關檔案精神辦理,不亂收費、亂攤派、亂執法。辦理各種事務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3、嚴格財物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不報銷不符合規定的支出,不到下屬部門核銷不該報銷的支票。對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要主動交納。
4、下基層調查研究、檢查工作,輕車從簡,食宿嚴格按照標準執行,不接受超標準接待和宴請,不接受下屬部門以任何名義饋贈的禮品。
5、根據政務公開的要求,定期公開局機關工作應公開的各項工作內容及辦理結果,增加工作透明度。
6、機關工作人員要堅決執行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秉公辦事,不利用職權、職務和工作上的方便為配偶、子女、親友謀取利益。機關全體人員必須帶頭移風易俗,婚喪嫁娶、紅白喜事不大操大辦。不藉機斂財。不參加宗教、迷信活動。
承諾保證
1、辦事程式:嚴格按照“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原則履行工作程式,不得有意刁難,增加環節。
2、辦事質量:對每一項工作精益求精,力求實效,不做無用功。
3、工作中,如有態度生硬、辦事拖拉、故意刁難未按承諾內容辦事者,一經發現或舉報,責成當事人賠禮道歉,經教育不改者,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局機關工作。對違規違紀、徇私枉法者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以上承諾和保證請社會各界廣大幹部職工實施監督,如有違諾,請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