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畜牧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2、制訂全市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有關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按標準監督實施牧草種子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參與全市涉牧財稅、金融保險等政策的制訂。
3、負責畜禽養殖、種畜禽、獸醫、獸藥、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資源的開發及草地建設、保護和監督管理。
4、指導全市畜牧業生產。引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區域布局和優質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指導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促進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開發,推廣畜禽新品種;培育、保護和發展畜產品品牌;參與扶持全市畜牧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提出項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5、負責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6、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市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等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和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畜禽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負責全市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
7、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獸醫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
8、承擔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食品安全責任。指導生鮮乳收購站布局規劃和建設;負責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計畫。
9、承擔畜牧業的監測分析、預警和有關統計工作,發布畜牧業經濟信息。
10、組織制訂全市畜牧業科技、教育、培訓、技術推廣規劃;組織實施畜牧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畜牧業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市畜牧獸醫科技推廣隊伍建設管理畜牧業服務體系的建設管理;指導畜牧業環保工作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牧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平頂山市畜牧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總支)、計畫財務科、醫政藥政科(政策法規科)、畜牧科(畜牧產業化辦公室)、飼料工業科(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飼料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防疫檢疫科(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七個科室。
2、畜牧局下屬五個事業單位的二級機構:
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負責全市各類畜禽產品、飼料、獸藥、添加劑等的質量監測工作,掌握全市畜產品質量狀況;負責對縣(市、區)級畜禽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指導、技術交流和技術培訓等。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檢測化驗和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疫情處置與評估;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實施動物免疫標示工作;開展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工作。
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依法實施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監督;負責動物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畜產品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管理;負責動物檢疫證章標誌的管理工作;負責臨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管理工作。
三、人員構成情況
1、平頂山市畜牧局機關行行政編制23名。其中:在職工作人員:22人,離退休人員6人。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2、五個事業單位編制數80人,其中:在職工作人員72人,離退休人員15人。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孫文常: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志偉:負責畜牧、產業化、奶辦及飼草飼料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鑫:負責紀檢監察、政風行風及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賈宏偉:負責動物疫病防控、獸醫醫政、黨務、審計及老幹部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巴清高:負責飼料管理、獸藥藥政、畜產品安全管理及信訪工作
副縣級幹部耿二強:負責協會、畜禽良種繁育、畜牧技術推廣及“雙創”工作
副調研員蘭國俊:, 負責動物衛生監督、法制、行政審批工作

工作動態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把“學先進、比創新、看實效”這一長期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實現崛起”奮鬥目標的實現,現就進一步做好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一)進一步提高對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思想認識。全市上下要把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作為平頂山發展的生命工程來抓,形成人人關心發展環境、共同最佳化發展環境、悉心愛護髮展環境的濃厚氛圍。各級各單位要牢固樹立“發展至上、服務至上、企業至上”的理念,進一步健全制度,強化措施,改進工作,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把我市建設成為全省經濟發展環境最優的地區之一。
(二)成立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小組,建立工作小組會議制度。各級各單位要把市委、市政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組建相應的工作機構。要把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成效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表彰獎勵、提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嚴格規範行政權力運行
(三)規範行政執法檢查。推行同城一家檢查制度,具有同一執法檢查職能的不同級別的行政機關或部門對同一企業的同一問題或同一事項的執法檢查,只能依法確定由一家行政機關或部門進行,實施檢查的機關必須將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並及時整理歸檔,其他執法機關和公眾有權查閱。堅持檢查企業許可證制度,除國家、省、市確定的突擊性專項檢查可先檢查後備案外,其他檢查都必須辦理檢查企業許可證後方可進行。
(四)規範行政處罰行為。行政執法單位對企業的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定依據並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進行,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必須經本機關負責人集體研究決定,並事前書面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階次制度,嚴格界定不同階次處罰標準,減少行政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的隨意性。推行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執法部門檢查中首次發現企業(包含個體工商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輕微,首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再依法予以處罰。
(五)清理和精簡年檢年審。進一步清理面向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年檢、年審和年度覆核事項。凡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嚴禁在年檢年審時搭車收費、違背當事人意願要求其加入各類社團組織並交納會費。逐步將各種年檢、年審納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積極推行網上年檢年審。
(六)進一步清理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切實規範與行政許可、審批直接關聯的檢驗、檢疫、檢測、鑑定、評審等中介服務性收費行為,對收費有幅度的,取低限;收費沒有幅度和限額的,實行服務性成本收費。堅決制止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代替政府部門行使職能、收取各種行政事業費或政府部門代替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收取經營服務費,禁止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收取經營服務費與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掛鈎。堅決做到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和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在人員、經費、職能、名稱和辦公場所方面“五脫鉤”,真正把中介組織推向市場。
(七)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要認真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要及時上繳財政。嚴禁下達罰沒收入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單位經濟利益掛鈎。
三、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水平
(八)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前置條件一律取消。對保留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要切實加強監管,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視窗集中辦理。整合審批職能,實行“兩集中,兩到位”。切實簡化辦事程式和辦事條件,推行並聯審批和網上審批,實行“逾時默認制”和“缺席默認制”,壓縮審批時間,提高辦事效率,使全市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時效走在全省前列。
(九)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各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要通過公示欄、公示牆、告知單、觸控螢幕、報紙、電視、網站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全面公開行政許可、審批、收費、處罰、行政服務等事項的法律法規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式、辦事時限、服務承諾、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理過程和辦理結果,確保透明運行,接受民眾監督。
(十)強化行政服務中心職能。市行政服務中心要對進廳項目的受理、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監督,加強對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考核管理。完善和落實外來投資和民營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全程代辦機制。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完善監督管理手段。各審批服務視窗要強化服務意識,落實優質服務措施,切實做到一門受理、一次告知、規範勘測、限時辦結、照章收費、行為規範。
四、切實減輕企業和納稅人負擔
(十一)進一步清理各類收費項目和標準。由財政、物價部門牽頭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對保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各部門各單位向企業收費必須出示執收公務證、收費許可證和收費依據,並使用規定的票據,否則企業有權拒絕繳納。
(十二)嚴格控制對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定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縣(市、區)以下自行設定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一律取消。
(十三)嚴禁強制企業參加各類培訓班和征訂報刊雜誌。實行舉辦培訓班審批備案制。確需辦班培訓的,必須報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報同級最佳化辦備案。辦班單位在收取各項培訓費用前,應到物價部門辦理臨時《收費許可證》。除黨委宣傳部門規定的黨報黨刊外,一律不得強迫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征訂報刊雜誌。
五、加大整治企業和重點項目周邊治安環境工作力度
(十四)公安機關要及時掌握轄區企業和重點項目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公安民警要主動到轄區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巡查走訪,聽取意見,搞好服務。對強攬工程、強買強賣、阻撓施工、偷盜哄搶、敲詐勒索等案事件,要快速出擊、從嚴懲處。
六、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十五)企業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照章納稅,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建立企業誠信監管體系,完善企業誠信考評辦法,定期公布企業誠信等級,及時處理企業失信行為。
七、完善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
(十六)暢通投訴渠道,完善投訴機制。建立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嚴肅查處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推行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損害經濟發展環境案件經查證屬實的,視情況給予舉報人500~2000元的獎勵。
(十七)暢通行政複議渠道,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各級行政複議機關要積極受理企業等經濟組織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依法高效審理,及時糾正違法或不適當的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被撤銷、變更或責令重新處理的,相關行政機關必須認真履行,並向複議機關報告執行結果;拒不執行的,依法追究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十八)建立效能問責機制。由紀檢監察機關不定期組織對機關幹部作風進行明察暗訪,對效率不高、服務不佳、作風不良、規章不守的幹部視情況採取誡勉談話、效能告誡、通報批評、調整崗位、免職等處理方式進行責任追究。推行“初步查實待崗”制,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經初步查證屬實的,先責令直接責任人待崗,再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九)建立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綜合考評機制,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合理界定被考評對象範圍,科學量化考評體系,擴大重點企業、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參與綜合考評的人數、所占分值的比例,把評議權更多地交給項目業主和納稅人。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將考評結果作為市委出台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十)加大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案件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力度,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經查實違犯黨紀政紀的,一律從嚴處理;性質嚴重的,同時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二十一)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要依據本意見的要求,制定本縣(市、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施辦法。各牽頭責任部門和單位要依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十二)本意見由市紀委、市監察局監督實施。
(二十三)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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