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比較法是員工和員工的平行比較,是一種常用的績效考評方法。
舉例:
平行比較考核表
比較對象 考查對象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甲 | + | + | - | - | |
乙 | - | - | - | - | |
丙 | - | + | + | - | |
丁 | + | + | - | ||
戊 | + | + | - | - | + |
註:+:好於 -:差於
根據每一個特定指標空格內所得“+”的個數之和排序,則乙為最好。
比如,你的部門裡一共有五個員工,你選定一項衡量指標,在這項指標上誰好,誰差一些,甲跟乙相比打一個分數。甲比乙強,甲就是+號,乙就是-號。排完以後,甲再跟丙比,在這項指標上誰好,誰稍微差,比完了以後,甲再跟丁比。然後,甲再跟戊比,甲比完了四個人,看這裡面甲比誰更好一些,比誰更差一些,甲一共有多少個+號。然後,乙再跟丙、丁、戊比。當然參考的都是同一種衡量標準,如銷售業績,開發新客戶的人數。
你會發現,這種方法也是人跟人比。好處就是誰好誰壞簡明扼要、一目了然,對你漲工資、發獎金、提升具有決定性的作用。缺點是只比較其中的一項因素,而且,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部門經理對員工的看法。績效考評人跟人比,非常簡單,但是,它最大的劣勢是,人的主觀性比較大一些,對經理的要求很高,要求經理有能力做公正客觀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