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模式

平行志願模式是指同一個錄取批次設定的多個院校志願均為並列志願。在同一個錄取批次設定的多個院校志願有先後順序,每個志願順序(或層級)只能填報一所院校。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基本信息

什麼是平行志願

平行志願是指同一個錄取批次設定的多個院校志願均為並列志願,因此也被稱為“並列志願”,其表述方式一般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多個志願,如A志願、B志願、C志願、D志願……考生填報的幾個院校志願均為第一志願。比如2009年河北本科層次的平行志願設定五個院校志願,也就是考生的第一志願可以填報A、B、C、D、E五所院校,這五所院校都是第一志願。平行也好,並列也好,其實是相對於原來實施的順序志願(或分層志願)設定和投檔錄取模式而言的,為了能更好地理解平行志願,下面對以往實行的順序志願進行對照分析。

什麼是順序志願

多年來,我國高校招生錄取實行的是順序志願投檔模式。即在同一個錄取批次設定的多個院校志願有先後順序,每個志願順序(或層級)只能填報一所院校,其表述方式為:第一志願、第二志願……例如一個第一志願學校,一個第二志願學校,計算機投檔時將相同院校志願的考生分別排隊,然後根據分數從高到低向對應的院校投檔。
例如,某省(市、區)理科有100個考生第一志願填報了北京大學,150個考生填報了清華大學。若北京大學在該省(市、區)招生計畫為30人,就把這100人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計算機按1:1.2的比例將排在前面的36名考生檔案投給北京大學;若清華大學招生計畫為40人,則把填報清華這150人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計算機按1:1.2的比例將排在前面的48名考生檔案投放給清華大學。
順序志願投檔模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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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願投檔模式

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計算機進行檢索時,不分院校而是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成績進行排位(總排序);然後按排位高低次序依次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所有院校志願,即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當檢索到某個考生所填報的志願時,計算機同時分析判斷該考生填報的幾個志願院校是否已達到應投檔案數上限(分科類應投檔案數=分科類的計畫數×投檔比例),判斷的結果可分為以下三種,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院校志願中只有一個院校尚未滿額,則將考生檔案預投放到該院校;
(2)考生所填報院校中有多個院校尚未滿額,則將考生檔案預投放到按ABCD順序排序靠前的那所院校,即對考生來說,所填報的志願是有順序的,當符合多所院校的投檔條件時,計算機總把檔案預投放到最靠前的那個志願院校,體現“遵循志願”原則;
(3)考生所填報的所有院校的預投放檔案數已達到或超過應投檔案數,則該考生檔案無法投出,只能參加徵集志願。
無論計算機分析判斷的結果是上述哪一種,對這個考生來說,考生檔案檢索過程結束。等待所有考生檢索完畢,計算機將一次性正式投檔給各個招生院校。
平行的另一個含意是,對招生院校而言,不管考生是被投到ABCD哪個院校,都是學校的一志願考生。例如,平行志願模式下,輪到考生小王時,計算機同時檢索小王所填報的ABCD四個院校志願,發現B、C、D三所院校都未滿額。也就是說,小王符合B、C、D三所院校的投檔條件,這時計算機將把小王的檔案預投放到排序靠前的那所院校,也就是B院校。等待所有考生檢索完畢,計算機將一次性正式投檔給各個院校,小王的檔案將投給B院校。
平行志願投檔的排序方式示意圖:
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示意圖:

平行志願與順序志願的比較

(一)總體比較
比較項目 順序志願 平行志願
形式(結構)上 每個志願序號應一個院校志願 每個志願序號對應多個院校志願
高校生源 生源獨占,互不影響 相互交叉、相互關聯,隱性共有
投檔模式 同科類考生按院校分別排隊,排序出檔 所有考生分科統一排序,依次檢索出檔
實質上 志願優先,擇優投檔 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從志願設定的形式上講,順序志願是考生的每個志願序號對應一個院校志願,而平行志願是每個志願序號對應多個院校志願;從高校生源的分布來講,順序志願情況下高校的生源是相互獨立、互不影響的,而實行平行志願後高校的生源是相互交叉、相互關聯的,或者說是隱性的共有的;從投檔模式上講,順序志願是將填報不同院校的同科類考生按志願院校分別排序出檔,而平行志願是將所有同科類考生統一排序出檔;從實質上講,順序志願是“志願優先,擇優投檔”,而平行志願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因為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是所有同一科類的考生統一排序並按排序結果從高到低出檔的,所以分數優先這一點顯而易見。所謂“遵循志願”,指的是遵循考生的志願順序,就是對某個考生而言,他填報的多個平行或並列關係的院校志願(也就是同一志願序號的多個院校志願)之間是有順序的,在進行投檔時將會根據考生的院校志願的順序,在多個院校都具備可投檔條件時,將考生檔案優先投到順序靠前的院校。
(二)投檔和錄取程式比較
“順序志願”的投檔和錄取程式:“順序志願”投檔錄取方法,是先看志願再看分數。投檔前,先提取出所有達到本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名單,以該批次第一志願投檔過程為例,分四個步驟完成:
第一步,根據考生第一志願,按所報院校進行歸隊,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A院校的考生歸隊在一起;
第二步,將所有填報A院校的考生按成績排序,然後按A院校招生計畫數1:1.2的比例,劃出A院校的錄取投檔分數線(也可以按招生院校預先公布的招生辦法,以小於1:1.2的投檔比例,劃出錄取投檔分數線);
第三步,將達到A院校錄取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檔案投放給該院校;
第四步,A院校根據招生專業的計畫數及考生專業志願確定錄取名單,將20%沒有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如果該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志願院校未錄滿或尚有剩餘計畫,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按從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檔。
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考生如果未被第一志願報考的院校錄取,所填第二志願的院校,往往已被第一志願的考生占滿,就只能等待本批次調劑志願院校的錄取和復征錄取機會,或者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部分考生甚至因志願填報原因落榜。
“平行志願”的投檔和錄取程式: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在對某個批次投檔時,計算機投檔系統首先對文科或理科考生分別按考生高考總分(特徵分)由高到低排序,文科一個隊伍、理科一個隊伍。然後再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每個院校志願,只要考生填報的院校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將該考生的檔案放到該院校。等該批次所有考生的檔案全部檢索完畢,一次性投檔(填報相同院校最終排序並列的所有考生檔案都投出),再由高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並安排所錄取的專業。具體來說“平行志願”投檔時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先對考生按分數高低排序,分數高的考生先被檢索投檔。比如某文科考生成績排在全區所有文科考生的第5000名,需要等前面4999人檢索處理完成後,才輪到這位考生;
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計算機同時檢索該考生填報的ABCD幾個院校志願,在多個院校都具備可投檔條件時,將考生檔案優先預投放到順序靠前的可投檔院校。
在每批次平行志願投檔結束後,省(市、區)招生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畫的院校名單及專業缺額計畫,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集志願”,然後再根據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再次投檔。
與傳統順序志願相比,平行志願模式下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願只是順序而非位次,對同一所高校來講,不管考生把這所高校填在ABCD哪個位置,都是分數高的考生優先獲得該學校的投檔權。考生與考生的比較,是“分數優先”,考生投出檔案的先後取決於高考成績的高低。對考生個人來說,在滿足多個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按ABCD次序優先投到順序靠前的可投檔院校,是“遵循志願”。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平行志願只實行一次投檔,不再補充投檔,對一次投檔未完成的招生計畫,進行公開徵集志願。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幾所院校中沒有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只能參加徵集志願。
(三)投檔優先權比較
假設,考生甲500分,考生乙490分。
在順序志願模式下,考生甲二志願填報院校M,考生乙一志願填報院校M。如果考生甲沒有被一志願“院校”錄取的話,對於“院校M”,雖然考生乙的分數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比考生甲優先被投檔。
在平行志願模式下,先同時檢索考生甲的ABCD志願,等考生甲的志願檢索完畢,再對考生乙的志願檢索,對於“院校M”,雖然考生乙作為A志願,考生甲作為B志願,但考生甲比考生乙優先被檢索。可見,考生甲和考生乙都填了“院校M”,但錄取辦法不同,優先權也不同。

平行志願的利與弊

首先來看以往順序志願投檔模式的不足。在傳統的順序志願投檔模式下,無論是知分後填報志願還是考後估分(或考前估分)填報志願,都存在三個方面的不足:
一是考生志願填報博弈的風險大,特別是考後知分填報志願,考生志願過度集中某些高校的現象比較突出,“考得好不如報得好”“高分低就”“低分高就”的情況影響社會對公平公正的正確理解,同時導
致考生產生投機心理。
二是高校生源不平衡,年度差異、校際差異無法控制,高校錄取難度大,致使高校錄取出現“大小年”的現象,甚至斷檔現象。這種生源情況的大幅波動,使高校、考生都無所適從。
三是考生志願滿足率高但滿意度低,體現在本科或專科的報到率低和考生中復讀生比例年年居高不下,甚至高分復讀,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與傳統順序志願相比,“平行志願”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若干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使考生擁有了更多的被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填報志願的風險,能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志願滿足率及錄取率。根據較早實行平行志願的一些省份看來,平行志願一次錄取率可達90%以上。但是,平行志願並非“平等志願”,平行志願填報方式也不等於考生就進入了“保險箱”,平行志願報考模式同樣存在風險。由全國著名報考專家王明祥教授主編的《高考志願填報一本通》,就全面、深入地分析了平行志願的風險因素及其應對、防範措施,並獨到、精闢地剖析了有關平行志願鮮為人知的事實,糾正了人們在對平行志願認識上的一些誤區。例如,很多人包括一些長期從事高校招生工作的人士都認為,平行志願能消失掉高校招生的“大小年”現象,可是請看這樣一組數據(摘自《高考志願填報一本通》):
表一:存在大小年現象的院校(一)
院校名稱 2008年 2007年
投檔線 分差 名次號 計畫人數 投檔線 分差 名次號 計畫人數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572 22 5-018361 65 568 0 5-029672 64
中國農業大學 587 37 5-011852 113 568 0 5-029767 112
山東大學 593 43 5-009870 150 568 0 5-029588 144
吉林大學 573 23 5-017623 100 569 1 5-028884 98
西安交通大學 596 46 5-008731 30 569 1 5-028750 30
哈爾濱醫科大學 576 26 5-016243 20 570 2 5-028249 15
中南大學 572 22 5-017941 214 571 3 5-027988 212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576 26 5-016112 23 572 4 5-027040 23
四川大學 580 30 5-014332 212 574 6 5-025908 199
中國醫科大學 571 21 5-018592 24 575 7 5-025629 22
表一:存在大小年現象的院校(二)
院校名稱 2008年 2007年
投檔線 分差 名次號 計畫人數 投檔線 分差 名次號 計畫人數
中國海洋大學 563 13 5-023131 60 598 30 5-014364 68
大連海事大學 559 9 5-025046 86 598 30 5-014333 87
電子科技大學 558 8 5-025527 120 603 35 5-012652 95
東北大學 557 7 5-026113 85 596 28 5-015157 85
東華大學 557 7 5-026136 166 611 43 5-009820 16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552 2 5-028932 29 591 23 5-017314 26
大連理工大學 552 2 5-029143 120 620 52 5-006975 120
遼寧大學 551 1 5-029869 15 592 24 5-017083 15
北京化工大學 551 1 5-029863 98 593 25 5-016446 96
北京林業大學 550 0 5-030623 115 591 23 5-017507 111
重慶大學 550 0 5-030535 168 604 36 5-012055 168
湖南大學 550 0 5-030533 145 604 36 5-012206 134
首都師範大學 550 0 5-030310 11 608 40 5-010789 6
南方醫科大學 550 0 5-030218 40 610 42 5-010066 40
以上是部分高校在浙江省近兩年的招生數據,浙江從2007年即實行了平行志願,是全國實行平行志願較早的省份之一。從表中不難看出,西安交通大學2008年錄取分差高達46分,而該校2007年的錄取分差只有1分(見表一);大連理工大學2008年錄取分差為2分,考生只要越過一本省控線就能錄取,而該校2007年分差則高達52分(見表二)。同樣是實行了平行志願的兩個年份,招生大小年現象不但沒有消失,反而錄取分數線高低懸殊,部分高校甚至加劇。因此我們說,只要考生志願填報中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招生大小年似乎就很難消失,而並不在於實行什麼樣的志願填報模式(註:本文摘自《高考志願填報一本通》)。

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

從2007年浙江等地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以後,2008年教育部又在湖南、江蘇、上海、安徽、遼寧等省市實施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2009年又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等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目前,全國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市、區)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河南、陝西等近26個;此外,還有一些省市實行了小平行,如北京、山東、新疆、重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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