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興縣城遺址

平興縣城遺址

平興縣城遺址在高明更樓鎮黃村。東晉末年(419)置平興縣,屬新寧郡,後撤去。又於南朝宋元嘉十八年(441)復置平興縣,北宋開寶五年復並人高要縣。明成化十一年(1475)置高明縣。東晉末年至北宋開寶五年的五百餘年間,平興縣治均設在古城坪,古城坪一直為民居地,清代鹹豐年間的縣內“土客之爭”,古城坪的民居才被“夷為平地”。

平興縣城遺址 平興縣城遺址

該城遺址面積約1平方公里,從近年文物普查中,未發現城牆遺蹟,在現古城村西北角俗名“圍仔”和“郎崗”長約半里的靠山邊一帶,遍布大量陶瓷磚瓦碎片、磨刀石等生活遺物堆積。古城村農民還掘出過一直徑40厘米的土炮和鏽蝕的刀劍兵器及土炮用的鐵彈,估計為“土客之爭”遺留下來,就古城村現有55戶居民中,有九個姓氏,他們的祖先都是在“土客之爭”後陸續從各地遷來,鹹豐以前的居民,由於土客械鬥被迫遠走他鄉。因此,要追溯古城概貌,在資料上也是缺乏的。古城村相鄰的黃村,在土名“水腳樓”處,挖出二萬多塊古紅磚(長35.5厘米,寬16.5厘米,厚7.5厘米),在土名“龍崗腳”荊棘叢中發現有“社稷”神壇遺蹟。平興縣遺址,現有黃村、白石、大郎、古城等八村居民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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