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參與、共享:新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70年

平等、參與、共享:新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70年

《平等、參與、共享:新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70年》是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發表的白皮書,白皮書介紹,中國以建立勞動福利型殘疾人事業為目標,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拓展就業渠道、完善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就業權利的實現。截至2018年,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達到948.4萬人。

2019年7月25日,《平等、參與、共享:新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70年》發表。

基本信息

內容全文

目錄

前言

一、殘疾人事業發展歷程

二、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

三、健康與康復

四、特殊教育與融合教育

五、就業與創業

六、基本生活與社會保障

七、無障礙環境建設與個人行動能力

八、人身自由與非歧視

九、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十、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結束語

正文

前言

殘疾人是人類大家庭的平等成員。尊重和保障殘疾人的人權和人格尊嚴,使他們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機會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國有8500萬殘疾人。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進程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本著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關心特殊困難群體,尊重殘疾人意願,保障殘疾人權利,注重殘疾人的社會參與,推動殘疾人真正成為權利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與者、貢獻者和享有者。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中國將殘疾人事業發展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堅持增進殘疾人福祉和促進殘疾人自強自立相結合,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殘疾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提升,殘疾人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歷史性成就。

一、殘疾人事業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年來,中國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努力促進和保護殘疾人權利和尊嚴,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生活,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殘疾人事業發展道路。

殘疾人獲得平等地位。新中國成立以後,殘疾人在政治上獲得了和其他人一樣的地位,享受應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中國政府公布實施《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暫行條例》等法規,對傷殘軍人等傷殘人員的休養、治療、生活、學習、工作給予特殊保障;建立福利機構和精神病院,收養或安置無依無靠的重度殘疾人、殘疾孤兒、殘疾老人、精神殘疾人和殘疾軍人;興辦了盲童學校、聾啞學校等特殊教育學校,確立了特殊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地位。在農村,對符合條件的失去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由集體經濟組織給予“五保”待遇(即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或保教);在城市,興辦福利工廠、福利生產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探索社會化管理方式,1953年成立中國盲人福利會,1956年成立中國聾啞人福利會,1960年在此基礎上成立中國盲人聾啞人協會。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建立起地方協會和基層組織,殘疾人開始參與自身事務的管理。全國城鄉勞動就業的殘疾人增多,文化體育活動有所開展,殘疾人生活初步改善。

殘疾人事業在改革開放中興起。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發展殘疾人事業、改善殘疾人狀況的重大舉措。1984年成立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7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1988年成立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1991年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並第一次制定實施中國殘疾人事業五年計畫綱要。進入21世紀,國家加快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殘疾人事業全面提升。2008年出台《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同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事業由改革開放初期以救濟為主的社會福利工作,逐步發展成為包括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維權、文化、體育、無障礙環境建設、殘疾預防等領域的綜合性社會事業。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大為改善,殘疾人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殘疾人的面貌發生根本性變化,由被動的受助者變為積極參與的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改革和發展中湧現出一大批像張海迪那樣的體現民族精神和時代風貌的優秀殘疾人。

殘疾人事業邁上新台階。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殘疾人格外關心、格外關注。2014年、2019年習近平兩次會見全國自強模範暨助殘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大會受表彰代表,為我國殘疾人事業發展指明方向,2014年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成立30周年發去賀信提出“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的群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2017年向2013-2022年亞太殘疾人十年中期審查高級別政府間會議致賀信提出“中國將進一步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2016年在河北省唐山市考察時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任務目標。自中共十八大以來,殘疾人工作成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在國家層面建立起覆蓋數千萬殘疾人口,包含生活補貼、護理補貼、兒童康復補貼等內容的殘疾人專項福利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將數百萬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點,精準施策、特別扶助;在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中高度重視和關注每個殘疾人的健康問題,加快實現“人人享有健康服務”目標;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推進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托底補短工作,不斷提高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各行各業、社會各個方面都在努力消除障礙,越來越多的殘疾人接受更好教育、實現就業創業、平等參與社會。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目標得到更好實現,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事業發展進入了快車道,殘疾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提升,殘疾人事業整體發展水平邁上一個新台階。

二、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

中國堅持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加強殘疾人權益法治保障,健全殘疾人工作體制,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不斷完善。

殘疾人事業納入國家發展戰略。自1991年開始,殘疾人事業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十一五”至“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分別設立“保障殘疾人權益”“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提升殘疾人服務保障水平”專節。國務院先後頒布7個殘疾人事業五年發展規劃,對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作出總體部署;發布《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6-2020年)》和兩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等一批專項規劃,進一步細化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工作任務和責任清單;自2009年開始施行的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均規定了殘疾人權益保障的任務要求和完成指標。

殘疾人權益保障法治化。中國已形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核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為主幹,以《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為重要支撐的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體系。截至2018年4月,直接涉及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法律有80多部,行政法規有50多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公民都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對殘疾人行使選舉權作出特殊規定,要求為殘疾人參加選舉提供便利。2018年,共有5000多名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擔任縣級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國家採取多種措施保障殘疾人參與公共事務的平等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持續推動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工作不斷改進,全國政協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商議政活動持續推進殘疾人的權益保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殘聯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公安部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全國普遍開通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建成殘疾人信訪工作網上服務平台,拓寬殘疾人利益訴求渠道。

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優先建設。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見》,成立了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指導地方設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為殘疾人開闢綠色通道,提供優先服務;同時要求為殘疾人提供司法便民服務,為殘疾人參加庭審活動提供無障礙設施。法務部發布《關於“十三五”加強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的意見》,拓展了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領域,擴大了殘疾人法律援助範圍,加強了殘疾人刑事法律援助。截至2018年,全國設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600餘個,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務視窗2600餘個,各級殘疾人聯合會(簡稱“殘聯”)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814個。2014年至2018年,共為31.2萬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組織為殘疾人提供法律諮詢總計124.2萬人次。

殘疾人工作體制逐步健全。在推進殘疾人事業的工作實踐中,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殘疾人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的中國殘疾人工作體制。2008年3月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成立由34個部委和機構負責人組成的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務院殘工委”),協調國務院有關殘疾人事業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的制定與實施,解決殘疾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國務院殘工委各成員單位按照部門分工履行殘疾人事業有關職責,推動有關殘疾人政策的制定與落實。全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均成立了殘疾人工作委員會。中國殘聯及地方各級殘聯充分發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成為黨和政府聯繫殘疾人的橋樑和紐帶。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老齡協會等社會組織發揮各自優勢,維護殘疾職工、殘疾青年、殘疾婦女、殘疾兒童和殘疾老人的合法權益。紅十字會、慈善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慈善組織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企事業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殘疾人組織得到充分發展。中國殘聯是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准的由殘疾人及其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它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幫助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中國殘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截至2018年,全國(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墾區外)共成立殘聯組織4.2萬個。中國殘聯領導盲人協會、聾人協會、肢殘人協會、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等專門協會。截至2018年,全國共建立省、地(市)、縣三級五類殘疾人專門協會1.6萬個。

殘疾人數據收集和統計機制不斷完善。加強殘疾人事業統計調查,規範和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的統計指標,實現殘疾人權益保障精細化管理、精準化服務。逐步建立國家和省(區、市)殘疾人狀況監測體系,制定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各地區各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和定期報送審評制度。1987年和2006年開展了兩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掌握了殘疾人及其人權保障的基本狀況。自2015年開始,每年開展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統計全國殘疾人的基本服務狀況、需求信息以及社區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狀況信息,建立殘疾人基礎資料庫,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數據共享。2018年收集全國3308萬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的動態信息,以及近69萬個村(社區)的殘疾人服務設施狀況信息。

殘疾人事業財政支持大幅增長。“十一五”期間全國殘聯繫統用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為573.59億元,“十二五”期間財政資金投入1451.24億元,比“十一五”期間增長153%。2016年,全國殘聯繫統用於“十三五”期間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總計416.69億元,比“十二五”同期(2011年)增加241.54億元,增長138%。2013年至2017年各級財政專門用於殘疾人事業的資金投入超過1800億元,比上一個五年增長123%。2018年已竣工殘疾人服務設施達到4069個。

三、健康與康復

中國高度重視殘疾人健康權利保障,全面開展殘疾預防,大力推進康復服務,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殘疾人健康保障政策務實全面。《“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等對維護殘疾人健康、加強基層醫療康復能力建設等提出明確要求。《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頒布實施。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向殘疾人提供殘疾特需醫療衛生服務,將殘疾人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優先對象,鼓勵各地將基本康復服務納入個性化簽約範圍。運動療法等2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和社會各界出資,對白內障患者開展手術治療,累計使1000餘萬人復明。特別關注農村貧困殘疾人醫療衛生服務狀況,制定發布《關於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健康扶貧工程“三個一批”行動計畫》《著力解決因殘致貧家庭突出困難的實施方案》和《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將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範圍,充分發揮三項制度綜合保障作用,切實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醫療保障受益水平,加強縣級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基層康復服務能力,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殘疾預防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制定發布《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6-2020年)》,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在全國開展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試點工作,探索完善殘疾篩查、評定、報告及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加強婚前孕前健康檢查、孕產婦產前篩查診斷以及新生兒和兒童殘疾篩查。制定《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範(試行)》,實現5類兒童殘疾的早篩早診早治。加強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實施食鹽加碘、增補葉酸等重點預防工程,基本消除了脊髓灰質炎、碘缺乏病等致殘因素。加強安全舉措,減少意外傷害致殘因素。科技部積極推進殘疾預防技術攻關,通過“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和“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點專項,部署開展出生缺陷防控和主要致殘性重大慢性疾病防控技術研究,有效減少因病致殘的發生。2017年國務院正式批准將每年8月25日設立為“殘疾預防日”,在“殘疾預防日”、愛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等節點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截至2016年,全國共為8091萬名農村圍孕期婦女提供免費補服葉酸服務,為97.8萬對夫婦免費提供地中海貧血篩查服務,為469萬名新生兒提供免費先天性疾病篩查。

殘疾人康復條件逐步完善。殘疾人康復機構從無到有,專業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工作體系、業務格局、運行機制逐步建立,服務能力日益提高。截至2018年,全國已竣工的省、市、縣三級康復設施914個,總建築面積344.9萬平方米;全國殘疾人專業康復服務機構9036個,在崗人員25萬人,2750個縣(市、區)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康復工作內容由三項搶救性康復項目發展成為覆蓋多學科領域、滿足各類別殘疾人需要、預防與康復並重的服務體系。2018年,全國621所中等、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普通本專科院校開設康復專業,畢業生人數為29334人。為進一步加強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建設中國康復大學已納入“十三五”規劃和《“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籌建工作正式啟動。大力開展社區康復服務,提升社區康復能力。截至2018年,開展社區康復服務的市轄區為1001個,縣(市)為1749個,有社區康復協調員47.8萬人。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為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救助提供制度性保障。全國9個省(區、市)建立了殘疾人輔助器具補貼制度,減輕了殘疾人家庭經濟負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支持性服務、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科技部著力推進助殘、惠殘產品研發,通過“主動健康和老齡化科技應對”和“生物醫用材料研發與組織器官修復替代”重點專項,部署開展康復輔助器具、人工組織器官修復材料等研發。完善工傷康複製度,提高傷殘撫恤標準。2006年至2016年,2178.1萬殘疾人次得到不同程度康復。2018年,1074.7萬名殘疾兒童及持證殘疾人得到基本康復服務,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79.8%。

殘疾兒童健康得到特別關注。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高度關注殘疾兒童健康。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0-14歲殘疾兒童占殘疾人總人數的4.69%,比1987年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下降11.21個百分點。優先開展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實施精準康復服務。2018年,15.7萬名0-6歲殘疾兒童得到基本康復服務。為更全面更可持續地保障殘疾兒童的基本康復權利,國務院2018年6月發布《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正式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對患有腦癱、弱視、聽障等重大疾病兒童進行救助。建立包括殘疾孤兒在內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畫”和“全國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畫”。截至2018年6月,“全國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畫”已為12.5萬名手術適應症殘疾孤兒、棄嬰實施了手術矯治和康復訓練。

四、特殊教育與融合教育

中國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權,頒布並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和《“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制定實施兩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著力辦好特殊教育,努力發展融合教育,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殘疾人教育體系日趨完備。中國殘疾人教育以教育部門為辦學主體,民政、殘聯和社會力量輔助,涵蓋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統籌推進,普特結合。建立起從幼稚園到高等院校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學生資助體系,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學雜費,從而實現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從國小到高中階段的12年免費教育。

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顯著提高。各地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通過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擴大普通學校殘疾學生隨班就讀規模及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特殊教育在校生數量逐年大幅度上升,視力、聽力、智力等各種類別的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機會明顯增加。2018年,在校生66.6萬人,比2013年增加29.8萬人,增長81%。

殘疾人非義務教育穩步發展。不斷擴充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規模,除普通幼稚園積極招收殘疾兒童外,還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增設學前班或附屬幼稚園,將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納入幼兒資助範圍。2016年,3萬多名在園殘疾幼兒獲得專門資助。2012年至2018年,殘疾人事業彩票公益金助學項目共投入約3.1億元,為10.5萬人次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提供學前教育資助。舉辦殘疾人高中部(班),擴大殘疾人接受高中教育的機會。制定《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2018年,全國共有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班)133個,在校生19475人。穩步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努力暢通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制定《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為殘疾人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和必要支持。2012年至2018年,全國共有6.22萬殘疾考生進入普通高等院校學習。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中,教育部明確要求,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切實維護殘疾考生權利。為增加殘障考生上大學機會,教育部批准同意22所高校面向殘障考生採取單獨考試、單列計畫、單獨錄取,鼓勵高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截至2018年6月,全國已有61所普通本科高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在校生1萬餘人。2018年,全國高職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點37個。

努力發展融合教育。2017年,融合教育首次寫進《殘疾人教育條例》。《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年)》等檔案均提出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各地不斷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加強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配備專兼職教師,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規模不斷擴大。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數由2013年的19.1萬人增加到2018年的33.2萬人,增長73.8%。近10年來,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比例均超過50%。

特殊教育公共支出持續增長。2008年至2015年,國家實施兩期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財政投入71.42億元,新建、改擴建中西部地區1182所特殊教育學校,支持61所殘疾人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師範院校改善辦學條件。自2014年開始,中央特教專項補助經費提高到每年4.1億元,支持範圍由中西部地區擴大到除京津滬以外的所有省份。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到6000元。部分地區將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教師、送教上門教師納入享受特教津貼範圍。在國家針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的基礎上,各省市還增加了對殘疾學生的資助項目,並逐步提高資助標準。部分省市實施殘疾學生從國小到高中免費教育。遴選確定華東師範大學等5所院校實施卓越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改革項目,在“國培計畫”中專設特教學校校長和骨幹教師培養項目。截至2018年,培訓特教學校骨幹教師10298名、校長726名。

五、就業與創業

中國以建立勞動福利型殘疾人事業為目標,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拓展就業渠道、完善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就業權利的實現。

殘疾人就業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對殘疾人就業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實現殘疾人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就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對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作了規定。《殘疾人就業條例》對殘疾人就業方針、政府職責、用人單位責任、保障措施、就業服務及法律責任等作了詳細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典型案例,依法切實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利,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地方人大和政府也發布了促進殘疾人就業、鼓勵殘疾人創業的規範性檔案,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

殘疾人就業創業得到政策支持。政府有關部門相繼發布《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意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關於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意見》《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採購政策的通知》《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意見》《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2016-2020年)》等一系列扶持和保護殘疾人就業的政策。將殘疾人納入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覆蓋範圍,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基礎上,對殘疾人就業創業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包括稅費減免、設施設備扶持、政府優先採購、信貸優惠以及資金支持、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規定,盲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資格的,可以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提供醫療按摩服務。國家對盲人按摩的培訓和就業、創業予以支持,累計培養盲人保健按摩人員超過11萬人、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約1萬人。

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和培訓廣泛開展。各地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公共服務範圍,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城鄉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為殘疾人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幫助。省、市、縣三級政府建立了專門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政策諮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並於元旦、春節期間舉辦就業援助月專項活動,集中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幫扶。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2811家,工作人員3.4萬人。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的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組織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2018年,城鄉新增殘疾人實名制培訓49.4萬人。建立了500家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350家省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

殘疾人就業方式豐富多樣。殘疾人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自主就業創業穩定發展。近年來,政府最佳化公益性就業崗位開發管理,鼓勵“網際網路+”就業。制定《關於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意見》,針對就業年齡段內有就業意願但難以進入競爭性勞動力市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安排輔助性就業,集中組織生產勞動,在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勞動報酬和勞動協定簽訂等方面採取靈活方式。截至2017年,全國所有市轄區至少建立了一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通過優惠措施幫助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等生產勞動,實現就業創業。近十年來,中國殘疾人就業總體規模與結構趨於穩定,新增殘疾人就業人數每年保持在30萬人以上。2018年,城鄉持證殘疾人新增就業36.7萬人,其中,城鎮新增就業11.8萬人,農村新增就業24.9萬人。截至2018年,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達到948.4萬人。

產業扶貧助推貧困殘疾人就業增收。制定《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計畫(2001-2010年)》《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2011年以來,中國扶持近1300萬殘疾人發展生產,其中676萬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各地建立殘疾人扶貧基地5490個,安置88.1萬殘疾人就業,扶持帶動176.9萬戶殘疾人家庭增加收入。支持殘疾人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種養業和手工業。深入實施“雨露計畫”,優先培訓貧困殘疾人,將適合從事農業生產的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民教育培訓相關工程,鼓勵他們在農業領域創業。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殘疾人貧困戶優先接受培訓,確保貧困殘疾人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落實殘疾人貧困戶培訓後資金、場地、設備、市場信息、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就業創業服務與扶持政策措施。將優秀脫貧致富殘疾人納入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制定《發展手工製作促進貧困殘疾婦女就業脫貧行動實施方案》,加強對殘疾婦女的實用技術和就業技能培訓,發展手工製作,促進貧困殘疾婦女就業脫貧。鼓勵“全國巾幗脫貧基地”負責人、農村致富女帶頭人等與殘疾婦女結對幫扶。在城鎮舉辦勞動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積極扶持殘疾婦女自主擇業創業。

六、基本生活與社會保障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殘疾人按規定享受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生活質量提升,獲得感顯著增強。

殘疾人享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利。按照平等不歧視原則,國家保障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公民享有社會保障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工傷保險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權利作出具體規定。國家承擔更加積極的義務,促進殘疾人社會保障權利的實現,包括將符合條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給予補貼,對殘疾人實行社會優待等。

殘疾人生活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則,通過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同時,依法對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家庭給予重點救助,綜合採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截至2018年3月,全國共有904.4萬殘疾人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將近90萬殘疾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在城市公租房、舊住宅區整治建設中,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住房。2018年,全國共有62萬殘疾人享受公租房保障。各地通過貸款貼息幫助殘疾人進行危房改造。截至2018年,中央財政共支持176.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完成危房改造。自2017年起,中央財政集中支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改造危房,戶均補貼標準為1.4萬元。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資助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難以負擔的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部分省市對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的生活用水、電、氣、暖等基本生活支出給予優惠和補貼。

殘疾人福利體系初步建立。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2018年,受益殘疾人超過2190萬人次,發放補貼超過230億元。大力發展托養服務,殘疾人托養設施逐年增加。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已竣工托養設施791個,總建築面積214.8萬平方米,共有殘疾人托養機構8435個,為22.3萬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有88.8萬殘疾人接受了居家服務。不斷完善殘疾人托養購買服務、評估監管和人才培養等機制,制定托養服務國家標準,積極培育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提供多層次、多元化托養服務。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總體規劃,加快農村托養建設進程,探索以貧困重度殘疾人為主要保障對象的農村托養模式。公園、旅遊景點和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為殘疾人發放專用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軍人、警察等特殊傷殘群體實施撫恤和優待政策。大多數城市對殘疾人搭乘市內公共運輸工具給予便利和優惠。

殘疾人社會保險保障力度持續增強。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加大殘疾人參保支持力度,對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的企業給予參保補貼,對城鄉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參保給予補貼。截至2018年,2561.2萬城鄉殘疾人參加城鄉社會養老保險,1024.4萬殘疾人領取養老金。595.2萬重度殘疾人中有576萬人得到了政府參保補助,代繳養老保險費比例達到96.8%;另有298.4萬非重度殘疾人享受全額或部分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優惠政策。近年來,殘疾人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人數和比例持續上升,2018年,持證殘疾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為79.2%。試點和完善與殘疾人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2010年,國務院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提高工傷致殘補償標準。2018年,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23874萬人,評定傷殘等級人數為56.9萬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數為198.5萬人。部分地區探索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財政給予參保補貼,緩解了殘疾家庭的經濟壓力。在全國15個城市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長期失能殘疾人基本護理服務費用按規定支付,減輕了殘疾家庭的護理負擔。

殘疾人脫貧攻堅深入開展。中共十八大以來,政府將貧困殘疾人脫貧納入國家脫貧攻堅戰略布局,並作為脫貧攻堅重要內容,在制度設計、政策安排、項目實施上給予支持。中共中央、國務院2018年發布《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專節部署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確保到2020年貧困殘疾人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殘聯等26部門制定《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行動計畫(2016-2020年)》,並制定了電子商務助殘扶貧行動、產業扶持助殘扶貧行動等配套實施方案。加大金融資金投入,2011年至2018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康復扶貧貼息貸款53億元,35萬貧困殘疾人受益。實施精準扶貧戰略以來,政府將600多萬殘疾人納入貧困戶建檔立卡範圍,截至2018年,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人數已減少到169.8萬。

七、無障礙環境建設與個人行動能力

中國重視無障礙環境建設與輔助器具供應和適配服務,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不斷加大支持力度。

無障礙環境建設形成規範體系。自1989年《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試行)》頒布實施以來,中國相繼制定了《無障礙設計規範》《無障礙設施施工驗收及維護規範》等國家標準;發布實施《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無障礙設計指南》《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等國家標準。國家民航、鐵路、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銀行等主管部門分別制定實施了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鐵路旅客車站、網站及通信終端設備、特殊教育學校、銀行等行業無障礙建設標準規範。2012年,國務院頒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中共十八大以來,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呈現明顯增長的態勢。截至2018年,全國省、地(市)、縣共制定無障礙環境與管理的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475部。

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由點到面有序推進。“十五”期間,在12個城市開展了創建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活動;“十一五”期間,創建活動擴展到100個城市;“十二五”期間,50個市縣獲選全國無障礙建設示範市縣,143個市縣獲選全國無障礙建設創建市縣。2015年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聯等部門發布了《關於加強村鎮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由城市逐步向農村發展。開展無障礙環境市縣村鎮創建工作。截至2018年,全國所有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省會城市都開展了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工作,開展無障礙建設的市、縣達到1702個;全國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已有75%的出入口、40%的服務櫃檯、30%的廁所進行了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政府加快了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進度,2016年至2018年共有298.6萬戶殘疾人家庭得到無障礙改造。

信息無障礙建設步伐加快。制定關於信息無障礙的國家技術標準,推動政務和公共服務網站的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強信息無障礙標準體系建設,發布多個國家及行業標準,為殘疾人便利使用信息通信設備、獲取網際網路信息、操縱輔助裝置等提供有效標準支撐。推進中國政務網站信息無障礙建設。截至2018年,500多家政府單位完成了信息無障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3萬多個政務和公共服務網站實現了無障礙服務。將手語和盲文的規範化和推廣作為國家義務,《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和《國家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十三五”發展規劃》將手語和盲文納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總體規劃。2018年,《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正式頒布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等重大會議的直播加配手語播報,中央廣電總台和部分地方電視台在重要節目中加配手語播報服務。截至2018年,全國省、地市級電視台共開設電視手語欄目295個,廣播電台共開設殘疾人專題廣播節目230個,省、地(市)、縣三級公共圖書館共設立盲文及盲文有聲讀物閱覽室1124個。對殘疾人信息消費給予優惠或補貼。中國殘聯、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支持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信息消費的指導意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推出面向特定人群的資費優惠,引導大型網際網路企業為從事網際網路行業的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在技能培訓、運營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便利。網際網路企業也在提升殘疾人網購體驗、開放信息無障礙技術、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服務。

重點領域無障礙建設積極推進。啟動到2035年交通運輸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建設,交通運輸部在客運樞紐、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碼頭、捷運站等交通基礎設施以及城市公共汽車電車、捷運等交通工具的設計使用標準中增加無障礙要求。各地積極推廣套用無障礙化客運車輛,在公共運輸工具上設定“老弱病殘”專座,使用低地板公車和無障礙出租汽車。大部分城市公車都配備車載螢幕和語音報站系統,部分城市公車安裝了車載導盲系統。多個省份客運設施無障礙建設率達到100%。鐵路部門為3400餘輛動車組列車設定了殘疾人專座,允許盲人攜帶導盲犬乘坐火車。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造輪椅坡道和盲道,配置語音叫號系統、叫號顯示屏等設備,設立無障礙衛生間和無障礙停車位。郵政部門為重度殘疾人提供上門服務,快遞行業為聾人客戶提供簡訊服務,盲人讀物免費寄送。完善訴訟無障礙設施及服務。大力推進法院接待場所、審判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方便殘疾人參加訴訟。積極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環境建設,根據案件情況,允許相關輔助、陪護人員陪同殘疾當事人出庭。

輔助器具供應和適配服務獲得政策支持。2016年,國務院制定《關於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對推進輔助器具產業快速發展作出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聯合發布《關於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免徵上述企業的企業所得稅,降低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生產成本。各地相繼制定輔助器具補貼辦法,對購買輔助器具和提供適配服務給予補貼。2018年,有319.1萬殘疾人獲得盲杖、助視器、假肢等各類輔具適配服務。自1996年以來,各級政府組織實施“長江新里程計畫”假肢服務、彩票公益金輔助器具服務等重點項目,累計為1500萬人次提供了服務。

殘疾人個人行動能力得到提升。公安部不斷放寬殘疾人申領駕駛證條件,已有27.9萬肢體、聽力等殘障人員申領駕駛證。《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要求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免費提供登機、離機所需要的移動輔助設備。每列火車預留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盲人可以免費乘坐市內公交。制定《導盲犬》國家標準。積極發展網路、電話預約出租汽車服務,方便殘疾人群體乘車出行。

八、人身自由與非歧視

中國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制定特別保護措施,保護殘疾人的生命權和人身自由,保障殘疾人平等享有各項公民權利。

殘疾人人身權利得到法律嚴格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對殘疾人的人身權利作出相應規定,對虐待、遺棄、故意傷害殘疾人等行為依法予以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全面具體規定了殘疾人人身權利及保障措施。

適時調整相關機制保障殘疾人人身自由。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對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自願救助;廢除對麻風病人實行嚴格隔離的做法,讓患者回歸家庭和社區;實施“中央補助地方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項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登記報告、救治救助、隨訪服務等已覆蓋全國。

加大對侵犯殘疾人人身自由犯罪的打擊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殘疾人勞動。為切實保障殘疾人人身自由和安全,刑法修正案(六)增加“強迫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對殘疾人負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殘疾人,情節惡劣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條款。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發布《關於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要求對強迫智力殘疾人勞動、拐賣殘疾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打擊。公安部開展整治強迫、誘騙未成年殘疾人流浪乞討和強迫、拐騙聾啞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開展整治非法用工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殘聯聯合發布《關於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等規範性檔案,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處,切實保護殘疾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立法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法律法規對反歧視和合理便利作出具體規定。2007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200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了反歧視原則: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2010年以來,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以及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加了不歧視的內容,並對不歧視作出具體規定。

九、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中國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平等、參與、共享”的理念,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人道主義精神,培育全社會扶殘助殘意識,形成關愛殘疾人、關心殘疾人事業的良好社會風尚。

殘疾人文化事業欣欣向榮。《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和《“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均載入殘疾人文化服務項目,將殘疾人文化事業納入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各地採取措施確保殘疾人以無障礙方式獲得文化產品和服務,欣賞電視、電影、戲劇等文化作品。文化和旅遊部與中國殘聯連續多年在全國開展殘疾人文化周活動,2018年120餘萬殘疾人參與該活動。各類殘疾人藝術團體快速發展,全國各類殘疾人藝術團體已有283個,殘疾人文化藝術從業人員近30萬名。“共享芬芳 共鑄小康”公益巡演展覽活動啟動三年以來,共有17萬餘人參加。每四年舉辦一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截至2017年,共舉辦9屆,每屆參與的殘疾人達10多萬人。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出訪100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交流演出,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平藝術家”,《千手觀音》節目享譽世界。2011年至2018年,中央財政投入近1200萬元,在城市社區實施“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為社區設立“殘疾人書架”,配備文化活動用品。在“農家書屋”工程中把為殘疾人服務的圖書列入採購書目。實施文化進殘疾人家庭“五個一項目”,支持中西部和農村地區10萬戶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每年讀一本書、看一次電影、游一次園、參觀一次展覽、參加一次文化活動。建成融多種功能於一體的中國盲文圖書館,組織實施盲人數字閱讀推廣工程。

殘疾人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殘疾人健身體育、康復體育和競技體育全面發展。2011年,啟動殘疾人自強健身工程,提高殘疾人體育健身指導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自2011年起,體育總局支持中國殘聯開展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截至2017年,共培養10.4萬名社會體育指導員。各級政府和組織加大經費投入,為各類殘疾人開闢日常體育活動場所。2017年,各地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場所達到9053個。成功舉辦上海特奧會、北京殘奧會和廣州亞殘運會,成功申辦2022年冬季殘奧會;共參加9屆夏季殘奧會,1337名運動員參加,獲得433塊金牌、339塊銀牌、250塊銅牌,打破261項世界紀錄,實現金牌榜4連冠;參加4屆冬季殘奧會,55名運動員參加,在2018年平昌冬殘奧會上實現冬季項目金牌零的突破。積極參加國際聽障奧運會和特奧會。

助殘社會組織逐步壯大。2012年以來,中央財政每年劃撥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其中殘疾人社會服務是重點領域之一。推進社會組織“放管服”改革,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和基層政府委託事項,完善國家對助殘社會組織的稅收優惠政策。助殘社會組織的數量迅速增長。截至2017年,各地民政部門共登記助殘社會組織6200餘個,包括1500餘個社會團體、4600餘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約100個基金會。

扶殘助殘社會風尚基本形成。中國政府網站開設殘疾人信息與服務專欄,報刊、廣播、電視和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報導殘疾人生活和事務,促進尊重殘疾人的尊嚴和權利,消除對殘疾人的偏見和歧視,形成理解、尊重、幫助殘疾人的社會氛圍。自1991年設立全國助殘日(每年5月第三個星期日)以來,已開展29次全國助殘日活動。每年開展“牽著蝸牛去散步”等公益系列活動,各類公益慈善組織、志願者服務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面向殘疾兒童的公益活動。舉辦殘疾人運動會、文藝匯演、職業技能競賽等大型活動,展示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風貌。開展百家圖書館、百家媒體、百家博物館、百家出版社等文化公益助殘活動,提升全社會對殘疾人的關注。在中小學生中開展“紅領巾手拉手助殘”行動;在高校學生和廣大青年中開展中國青年志願者助殘“陽光行動”;成立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整合凝聚社會力量推進志願助殘服務。

殘疾人精神和貢獻獲得社會褒揚。殘疾人積極投身於國家建設,努力實現自身價值,並為社會做出貢獻。他們中湧現出一大批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的先進人物,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國家和地方表彰了一大批殘疾人自強模範,授予“自強模範”“助殘先進個人”“助殘先進集體”等稱號。召開6次全國自強模範暨助殘先進表彰大會,表彰919個“全國自強模範”、1117個“全國助殘先進集體”和“全國助殘先進個人”。

十、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積極開展殘疾人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殘疾人事業的理解與支持,促進國際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與進步。

認真履行條約義務。中國認真履行《殘疾人權利公約》締約國責任和義務。根據《殘疾人權利公約》規定,2010年提交第一次履約報告,並接受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審議,2018年提交第二、三次合併履約報告。中國是《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核心人權公約的締約國,公約所確定的殘疾人權利得到普遍尊重和保障。中國還批准了國際勞工組織《(殘疾人)職業康復和就業公約》,於2015年提交了最新一次履約報告。

主動承擔國際責任。中國積極主動向聯合國、有關國際殘疾人組織和開發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資金、技術和物資支持,向衣索比亞、蒲隆地、蒙古等十多個國家捐贈殘疾人輔助器具,向東南亞海嘯受災國捐贈救災款物並向殘疾人定向捐贈,向國際殘奧委會發展基金捐款,為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經濟體和非洲國家殘疾人提供能力建設培訓。2016年,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就任康復國際主席。資助建立康復國際非洲基金和康復國際全球殘疾人事務發展基金。

積極推動國際殘疾人事務發展。中國是制定《殘疾人權利公約》的積極倡導者和參與者,推動將殘疾人事務納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促成建立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歐會議、中國-東協博覽會等框架下殘疾人事務合作機制,積極開展“一帶一路”殘疾人領域合作。在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簡稱“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的支持下,首倡發起“亞太殘疾人十年”活動。與聯合國亞太經社會共同主辦2013-2022亞洲及太平洋殘疾人十年中期審查高級別政府間會議,通過《北京宣言和行動計畫》。舉辦亞歐會議框架下殘疾人合作暨全球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大會。積極參加並承辦與殘疾人相關的國際研討會議、國際殘疾人藝術節、國際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多次參加國際殘奧會。

殘疾人權益保障獲得國際讚譽。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成就和經驗得到國際社會積極評價。2003年,時任中國殘聯主席鄧朴方獲“聯合國人權獎”,成為歷史上首獲此獎的中國人和殘疾人。2012年,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獲聯合國亞太經社會“亞太殘疾人權利領袖獎”。2016年,中國舉辦紀念《殘疾人權利公約》通過十周年大會,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出席,對中國殘疾人人權保障給予高度評價。

結束語

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滯後於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殘疾人生活狀況與殘疾人對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依然存在較大差距,反對基於殘疾的歧視還需要長期努力。充分保障殘疾人平等權益,全面促進殘疾人融合發展依然任重道遠。

殘疾人是一個特殊困難的群體,需要全社會給予充分的尊重、關心和幫助。中國將不斷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努力消除基於殘疾的歧視,切實尊重和保障殘疾人的人權,增進殘疾人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推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發展進程、平等分享發展成果。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新征程中,中國將把保障殘疾人權益、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作為重要使命和奮鬥目標,努力開創新時代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內容解讀

白皮書說,殘疾人是人類大家庭的平等成員。尊重和保障殘疾人的人權和人格尊嚴,使他們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機會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

白皮書指出,中國有8500萬殘疾人。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進程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本著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關心特殊困難群體,尊重殘疾人意願,保障殘疾人權利,注重殘疾人的社會參與,推動殘疾人真正成為權利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與者、貢獻者和享有者。

白皮書強調,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中國將殘疾人事業發展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堅持增進殘疾人福祉和促進殘疾人自強自立相結合,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殘疾人權益保障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服務體系不斷健全,殘疾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提升,殘疾人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歷史性成就。

白皮書說,中國將不斷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努力消除基於殘疾的歧視,切實尊重和保障殘疾人的人權,增進殘疾人福祉,增強殘疾人自我發展能力,推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發展進程、平等分享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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