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平湖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平湖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平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平湖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組織擬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執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負責實施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規劃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報、審查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的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等。
(四)承擔全市測繪行業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制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測繪成果資料管理。
(五)承擔建築市場監督管理的責任。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和指導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和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監督實施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
(七)承擔市政公用、城市綠化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並指導鎮街道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供水、污水排放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等工作。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和小城鎮建設。
(十)承擔市區範圍內有關城市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責任。
(十一)承擔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的收集歸檔、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反饋和重要文稿起草、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文印、文書收發、文書檔案、黨政信息和系統信息網的管理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系統的保衛、保密工作和防汛抗台搶險的組織協調;負責城建志工作;負責機關財產、車輛調度、後勤保障等後勤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新聞宣傳;負責信訪投拆受理、督辦、反饋以及市長電話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能: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系統創建文明行業和文明單位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建設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工作。

計畫財務科

主要職能:組織編制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年度各項資金的預、決算管理和資金平衡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建設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和相關學會、協會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統計工作。

規劃管理科(掛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能: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報、審查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的監督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和小城鎮建設,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等。監督管理全市測繪行業。負責制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測繪成果資料管理。

建設管理科(水務事業科與其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建設行政管理相關業務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制訂年度建設項目計畫並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督和指導;組織協調建設行業國家、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負責做好數字城管案卷的處理工作;負責局科技目標責任制的組織落實;負責系統安全生產、創衛、消防、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系統行業學(協)會的指導協調工作。

制訂城鄉水務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本行政區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城鄉供水,污水管網等水務事業建設;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涉及水務事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負責行業各類機構的資質管理;組織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條件論證和綜合驗收;指導和監督房地產開發項目、市政公用配套設施的建設。

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徵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受理徵收申請,辦理審查、核准事宜;組織徵收糾紛調解,對徵收糾紛進行裁決,報送依法強制徵收材料;負責徵收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

法制管理科

主要職能:指導、監督有關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研究擬訂相關產業政策;負責政策性檔案起草和有關配套政策審核;承擔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法律諮詢、綜治和普法宣傳工作。

行政許可科

主要職能:負責統一受理、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與其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負責向行政相對人提供行政許可工作的諮詢、查詢服務;負責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科

主要職能:負責城鎮住房保障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依法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工作;負責房地產估價、房產中介、小區物業等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房地產管理處

平湖市房地產管理處系全民事業單位,辦公地點當湖街道東湖大道597號,現有在編在職職工98人(含企業混崗29人)離退休及精、保、遺、長人員54人,總人數152人。處本級設定5科2室1中隊,下轄3所4站3公司1隊。持有行政執法證15人,房地產監察執法證6人,高級工程師1人,工程師、經濟師和房地產評估師13人,初級職稱12人。本單位為政府在本市區域內履行房地產管理職能,認真做好宣傳、貫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和政策諮詢工作,強化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積極開展優質服務,堅持“創一流服務,樹一流形象”的為民服務宗旨,推出視窗式服務,實行商品房銷售、租賃、房地產交易轉讓、房產登記發證、抵押、測繪、評估、辦理公證、契約鑑證、繳納契稅、信息諮詢等一條龍服務,嚴格依法行政,對私房政策、房地產市場、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社區服務、房屋裝修、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及直管公房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工程管理處

平湖市建築工程管理處是經平編委(1990)5號文批准建立的全民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建設局委託,對建設領域內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其建築行政執法主要職責:
1.統一管理全市建築市場,開展市場稽查,維護建築市場正常秩序。
2.對全市建築設計、勘察單位和建築業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和資質動態管理。
3.依法實施工程報建、施工許可、市場各方主體及專業崗位的資格認證和準入制度。
4.對承發包雙方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督。
5.依法查處建築領域中的違法行為。

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平湖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是經平政(84)157號文批准建立的全民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建築行政執法主要職責:
1.受理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項目,制訂質監計畫並組織實施;
2.核查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件廠的資質等級和營業範圍;
3.監督建設、施工各方嚴格執法國家規範標準;
4.檢查施工工程或構件產品質量;
5.參與評定本地區的優質工程和質量事故處理;
6.進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市建築安全監察站
平湖市建築安全監察站是經平編委(1994)28號文批准的全民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號令)的規定,其建設行政執法主要職責:
1.制定本行政區域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組織落實各級領導分工負責的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
2.負責對申報晉升企業資質等級,企業升級和報評先進企業的安全資格進行審查或審批,行使安全生產否決權;
3.審批施工安全措施計畫,審查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
4.組織實施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防護措施,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5.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築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
6.負責本行政區域建築職工因工傷亡的統計和上報工作,掌握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建築安全生產動態;
7.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建築安全生產檢查,總結交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並表彰先進。

領導班子

姓名:張國躍,職務:黨委副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行政工作。分管計畫財務、人事、審計、統計、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聯繫辦公室、計財科。
姓名:劉順標,職務: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黨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市政公用事業、檔案管理、系統信訪、市長電話辦理、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視窗等工作。聯繫行政許可科、市政處、路燈管理所、城建檔案管理處(館)、信訪室。
姓名:郭繼林,職務: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協助主持局黨委工作的負責人做好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群、紀檢監察、宣傳、文明創建、老幹部、效能建設、工會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畫生育、城建志編寫等工作。聯繫人教科、紀檢監察室(效能辦)。
姓名:戴忠偉,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房地產業、物業、城市房屋徵收管理、法制、行政執法、綜治等工作。聯繫法制科、住房保障科、徵收科、房管處、物管處、徵收辦。
姓名:陸華中,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建築業管理、園林綠化、安全生產、水務事業、暢通工程、消防、防汛防台、科技、節能、愛國衛生、數字城管、新居民服務管理等工作。聯繫建管(水務)科、建管處、園林處。
姓名:張國平,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城鄉規划行政管理工作,分管規劃實施、新農村建設、測繪管理、抗震減災、服務業、招商引資、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管理。聯繫規劃科、村管站、測繪管理處。
姓名:方華,職務:黨委委員、總規劃師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城鄉規劃技術管理工作,分管規劃技術把關、規劃編制、審查報批,規劃方案評審、審批。聯繫規劃處、城規委辦公室。
姓名:邱根法,職務: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主持房管處工作。
姓名:陳根法,職務:正科級協理員
工作分工:協助做好黨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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