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國民村鎮銀行

2008年6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家村鎮銀行——平果國民村鎮銀行開業。 平果國民村鎮銀行將以平果縣城鄉居民、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要服務對象,構建“村鎮金融便利站”式的現代零售銀行,對於解決當地目前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中小型企業融資難問題及支持新農村建設等將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平果國民村鎮銀行是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的金融機構。

2008年6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家村鎮銀行——平果國民村鎮銀行開業。平果國民村鎮銀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百色市委、市政府以及平果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批准,由浙江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和中國銀地城市投資有限公司、廣西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三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區內外優質企業共同出資籌建,依法享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新型金融機構。平果國民村鎮銀行將以平果縣城鄉居民、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主要服務對象,構建“村鎮金融便利站”式的現代零售銀行,對於解決當地目前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中小型企業融資難問題及支持新農村建設等將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平果國民村鎮銀行是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的金融機構。註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發展目標
實現對目標客戶金融需求的充分覆蓋;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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