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通過積極進行資產配置和靈活運用多種投資策略,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場中潛在的投資機會,謀求基金資產的持續、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含普通股和優先股)、權證、股指期貨等權益類金融工具、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地方政府債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基於巨觀經濟環境、微觀經濟因素、經濟周期情況、政策形勢和證券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結合經濟周期理論,形成對不同市場周期的預測和判斷,進行積極、靈活的資產配置,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之間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通過平安大華大類資產配置評價體系(TAES)(PINGAN-UOB TACTICAL ASSET EVALUATION SYSTEM)系統化管理各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平安大華大類資產配置評價體系(TAES)分析因素具體包括:巨觀經濟因素、政府政策因素、盈利因素、估值因素、流動性因素和行為因素六個方面,並將各子因素的細分指標劃分為先行指標、同步指標和預警指標三類。
本基金嚴謹衡量不同類別資產的預期風險/收益特徵,評估股票市場相對投資價值。在實際投資運作中,不同時期或預期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如下:
(1)預期股票市場將趨勢上漲,或整體股票市場處於低估值的安全區域,本基金將通過高倉位配置股票資產,低配或者少配債券資產,以增加獲取股票市場潛在收益的可能性。
(2)股票市場處於震盪階段、方向不明確時,本基金將動態調整股票資產、債券資產比例,以波段操作策略為主。重點選擇被市場低估的或因市場情緒變化而大幅下跌的行業中的優質個股進行波段操作,追求投資組合的正阿爾法收益。
(3)預期股票市場將趨勢下跌,或整體股票市場處於高估值的風險區域,本基金將及時降低股票資產配置比例,最低可至股票資產最低比例。同時適度增加債券資產配置比例,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避免或減少可能給投資人帶來潛在的資本損失。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策略,在構建股票投資組合時,靈活運用多種投資策略,積極挖掘和利用市場中可行的投資機會,以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其中,主題輪動策略和GARP分析策略是基金在股票投資組合構建中的兩個主要策略,在基於自上而下的優勢主題分析框架下,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為基礎,精選具有一定核心優勢且成長性較好的個股進行重點投資,構建投資組合,以尋求超越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同時,本基金將輔以趨勢投資策略和安全邊際投資策略,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判斷投資時機。
(1) 主題輪動策略
主題輪動策略是基於自上而下的投資主題分析框架,綜合運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並綜合考慮國家巨觀政策,挖掘市場的長期性和階段性主題投資機會,並從中發現與投資主題相符的行業和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上市公司,力爭獲取市場超額收益。
本基金將從產業結構、分配結構、交換結構、技術結構以及區域結構等方向,把握經濟結構轉型趨勢,研究細分出具有實際投資意義的優勢主題行業及主題板塊。在主題投資的基礎上,將綜合考慮主題的產生原因、發展階段、市場容量以及估值水平等因素,確定每個主題的配置權重範圍。
(2)GARP分析策略
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策略實現的是股票的價值與成長的平衡。一方面利用股票的成長屬性分享高成長收益機會;另一方面,利用價值型投資標準篩選低估值股票,有效控制市場波動時的風險。
本基金將重點關注以下幾類成長性股票:
傳統成長(Classic growth):優先挑選具有持續、穩定的業績增長歷史,且預期盈利能力將保持增長的公司。
新興成長(Rising growth):對於部分處於成長階段沒有盈利的行業,優先考慮營業收入能夠保持增長、且成本控制基本合理的公司。
周期成長(Cyclical growth):對於周期類公司,優先考慮市場份額能夠保持增長的公司。
併購成長(Merging growth):適當考慮併購和重組類機會。
在運用GARP選股策略時,重點關注①成長速度:重點選擇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在行業中未來將保持相對領先增長速度的公司。②成長空間:通過分析公司所處的行業前景,行業集中度和在行業中的地位,選擇服務和產品未來具備廣闊成長空間的公司。③成長模式:通過對公司的競爭壁壘、內部管理能力、行業屬性等進行定性分析,選擇業績增長具有合理基礎,在未來能夠持續的公司。④成長估值:重點關注PEG<1或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的公司。
(3)趨勢投資策略
趨勢投資策略是根據對個股的價格趨勢進行分析來把握可行的投資機會,是本基金的輔助投資策略。在運用趨勢投資策略時,具體方法有:
① 股票價格驅動策略:本基金通過研究股價中期趨勢和短期趨勢的動態特性,對股價的趨勢持續性進行預測,並據此選擇具有確定性收益能力的股票。具體套用方法如下:本基金將相對漲跌幅度作為判斷價格變化趨勢的指標,凡是相對漲跌幅度處於行業內前1/4的公司都將作為價格趨勢良好的公司進入基金趨勢投資選股的範圍,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公司基本面分析,並構建本基金的趨勢投資組合。
② 能量驅動策略:本基還將運用能量驅動投資策略來進行短期熱點機會的把握。在提前挖掘和深入分析可能造成股價異常波動的事件基礎上,通過充分把握交易時機獲取超額投資回報。
(4)安全邊際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挖掘相對價值被低估、具有較安全邊際的價值型股票,實現資本的長期增值。重點關注在相關行業具有核心競爭優勢,以及由於政策壟斷和較高進入壁壘帶來持續發展能力的個股,通過比較公司內在價值和股票價格之間的差價,當兩者差價超過某一安全邊際時即對該股票進行投資。
根據市場有效性原理,當某一種投資策略受到投資者的過度追捧時運用該種策略進行投資的有效性就會相對下降。為了避免或減少單一投資策略在不同市場情形下的適應性弊端,本基金通過多維度“策略雷達”對每種投資策略在當前情況下進行適應性評估,捕捉各種投資策略中具備比較價值優勢的股票,以此為基礎構建本基金的股票投資組合。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債券及可分離轉債、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和債券回購等債券品種。綜合考慮巨觀經濟運行狀況、金融市場環境及利率走勢,採取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結合的投資策略積極選擇和配置債券資產。
本基金在具體債券組合構建時,主要通過利率預測分析、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債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債券資產,力求在保證債券資產總體的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獲取穩定收益。
(1)利率預測策略
首先根據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預測,分析市場投資環境的變化趨勢,重點關注利率趨勢變化。通過全面分析巨觀經濟、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物價水平變化趨勢等因素,合理預測未來利率走勢為債券投資帶來的超額收益。
(2)類屬資產配置
在類屬資產配置層次,根據市場和類屬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在判斷各類屬的利率期限結構與交易活躍的國家信用等級短期券利率期限結構應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礎上,將市場區隔為交易所國債、交易所企業債、銀行間國債、銀行間金融債等子市場。結合各類屬資產的市場容量、信用等級和流動性特點,在此基礎上運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最佳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重。
(3)久期策略
根據對利率期限結構變化的預判,對債券組合的久期和持倉結構制定相應的調整方案,以降低可能的利率變化給組合帶來的損失。本基金將通過綜合分析巨觀經濟指標、巨觀政策以及市場指標預測利率的變動方向、範圍和幅度。具體而言,當預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將縮短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在規避市場風險同時,獲取再投資利益。當預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將增加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獲取因利率下降所帶來的資本利的收益。在上述基礎上利用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選擇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獲取超額的投資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權證的投資作為提高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的輔助手段。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據權證的高槓桿性、有限損失性、靈活性等特性,通過限量投資、趨勢投資、最佳化組合、獲利等投資策略進行權證投資。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謹慎投資,追求較為穩定的當期收益。
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以投資組合避險和有效管理為目的,通過套期保值策略,對沖系統性風險,應對組合構建與調整中的流動性風險,力求風險的最佳化。
時機選擇: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研究,對投資時機進行判斷。
契約選擇:套期保值將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和基金組合相關性高的期貨契約作為交易標的。
投資比例:基金管理人將結合股票投資的總體規模,以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限定和要求,確定參與股指取貨交易的投資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前將建立股指期貨投資決策部門或小組,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管理的相關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投資管理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若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期貨投資管理從其最新規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變化。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