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

根據《中共武陵區委武陵區人民政府關於武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常武發〔2010〕7號),常德市武陵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成建制併入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簡稱區醫保處)。區醫保處為區人社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受區人民政府委託,主管全區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作。

職能

一、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基本醫療、生育保險政策和改革發展規劃,擬訂全區基本醫療、生育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制定配套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費的徵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城區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徵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醫療、生育保險服務定點醫院、協定零售藥店的選定以及城鎮居民首診醫院服務質量考核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區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的鑑定及審批認證工作。

(六)負責全區基本醫療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管理,負責各定點醫院、協定零售藥店及異地就醫人員醫藥費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編制全區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的財務預、決算和基金稽核,負責全區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統計及上報工作。

(八)負責全區離休人員、老紅軍、部分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等特殊人群的醫療管理和醫藥費籌集、支付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設8個內設機構:

(一)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綜合股(加掛法制股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全處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處年度工作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督促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的落實;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推進行政程式建設;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部門行政決策及涉法事務的合法性論證;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二)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基金征繳股

負責市城區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基金、大病互助費的征繳;負責保費測算、單據列印和參保人員“證卡”的制發、掛失、補發工作。

(三)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醫療審核股

負責對城鎮職工定點醫院、協定零售藥店及城鎮居民首診醫院的費用結算和管理工作,並與之簽訂基本醫療服務協定,組織年檢年審和年度考核;負責組織對全區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的鑑定和審批認證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個人帳戶資金的使用管理。

(四)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生育保險股

負責宣傳貫徹生育保險政策;負責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負責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定,並對醫療服務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管和考核,負責生育醫療費審核和支付結算。

(五)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居民醫保股

負責市城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續)保工作;負責城鎮居民醫保信息網路系統的維護和管理,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各項數據統計;承擔與上級對口部門和首診醫院、代辦機構等部門的協調與聯絡工作。

(六)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審計稽核股

負責本單位內部業務工作的稽核,對參保單位繳費工資基數和參保人員年齡、人數進行覆核;負責查處醫療機構、參保單位及個人違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行為。

(七)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財務股

負責編制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基金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承擔與上級醫保財務部門和銀行及區財政、會計核算中心等部門的協調與聯絡工作。

(八)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特殊人群醫療管理股

負責全區離休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管理和醫療費用的籌集與支付;負責特殊人群醫藥費用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常德市武陵區醫療保險處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2名。其崗位結構如下:

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綜合股3名:股長1名,工作人員2名。

基金征繳股5人:股長1名,工作人員4名。

醫療審核股6人:股長1名,工作人員5名。

生育保險股2名:股長1名,工作人員1名。

居民醫保股4名:股長1名,工作人員3名。

審計稽核股2名:股長1名,工作人員1名。

財務股4名:股長1名,會計1名,出納2名。

特殊人群醫療管理股2名:股長1名,工作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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