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江北城區已建成並納入日常維護管理的支路、小街小巷道路(管網除外)的維護管理工作(不含大、中修)。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建築構件等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武陵區的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
(二)參與本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參與重點工程項目的選址定點、初步設計方案的論證、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與評估等工作。
(三)負責區屬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裝飾、預製構件、房地產經營開發、市政企業的資質初審、申報和發證認證工作。
(四)負責指導和管理區屬建築業。包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程質量、企業改革等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規範區屬建築市場。
(五)指導和引導區屬房產企業的發展,搞好房產綜合開發。
(六)負責區屬建設行業科技項目的開發,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套用,負責制定全區建設人才的培訓規劃,開發職業技術教育,組織和管理建設隊伍職工培訓。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法制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秘檔案、財務管理、會務接待、機要、信訪、穩定、綜治、創建、婦女、計生等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面工作規劃、情況綜合、檢查督辦領導的決定和有關會議的決定;負責局機關內務和後勤工作,制訂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負責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推行行政程式處理;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部門行政決策及涉法事務的合法性論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黨務、黨建的具體工作;督辦黨委決定、決議的貫徹落實;負責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晉升、考核和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及人員工資、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普法、統戰、共青團、民兵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崗評工作。
(三)城建股
負責對區屬建安企業的管理,制訂生產計畫,檢查督促計畫的落實;負責對區屬建築、安裝、市政等企業的管理;負責對企業的資質審查、崗位培訓、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小街小巷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工會主席),紀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