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我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三)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組織接待來我市參觀、學習、考察的少數民族團隊。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
(五)關心支持民族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常州民族中學以及在常院校民族班學生的思想工作和有關服務管理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指導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民族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協助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向市級宗教團體派駐工作人員,協助做好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協調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九)負責對涉及宗教文物、文化資產的相關管理工作;協調宗教活動場所承辦與發展常州宗教文化、旅遊事業相關的事宜。
(十)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指導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黨群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省民委(宗教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分工
趙世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
王漢潮同志,分管民族處。聯繫市伊斯蘭教協會和市民族團結促進會。
談星輝同志,分管黨務工作。負責協調天寧寶塔建設與管理。
余筍同志,分管辦公室和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市天主堂建設。
顏良進同志,分管宗教處。聯繫市佛教協會、市道教協會、市天主教愛國會、市基督教“兩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經費;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管理工作;會同業務處指導、檢查、審計市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後勤和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宗教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有關來信來訪等工作; 承擔宗教外事歸口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對違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活動的依法查處;承辦本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工作;承擔對宗教團體、直屬宗教場所等基層單位宗教文物和文化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考核基層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
(二)民族處
負責民族和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承辦民族特需商品、清真食品生產的相關事宜,做好清真食品監督和保護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和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支持伊斯蘭教協會和市清真寺加強自身建設;聯繫伊斯蘭教界人士;協助辦理需由政府協調和解決的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三)宗教處(行政服務處)
負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宗教法律法規的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打擊非法宗教活動;指導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團體和有關宗教場所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支持其加強自身建設,教育培養宗教教職人員;聯繫宗教界人士;承辦涉及宗教政策法規問題的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核、報批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協助做好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基建項目的監督和服務工作;協助辦理需由政府協調和解決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