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堅持依法行政,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結合我區體育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意見並負責貫徹執行。
(二)積極推進體育改革,研究制訂全區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區體育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三)指導全區體育工作,協調全區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區體育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深入貫徹國務院頒發的《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監督和配合全區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五)統一規劃全區運動項目布局,研究、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加強體育教育,配合教育主管部門加強體育學校建設,培訓體育幹部。
(六)負責在我區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和我區參加上級體育比賽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工作
(七)積極開展體育交流與合作,根據上級有關體育外事工作政策和規定,管理全區體育外事工作。
(八)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加強與新聞媒體單位的密切聯繫,組織、開展體育宣傳工作。
(九)負責區級體育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全區體育設施建設布局,組織實施政府確定的體育基礎建設項目。
(十)發展體育產業,歸口管理體育市場;根據上級有關體育經濟、經營活動、體育市場管理的配套政策法規及從業條件、行業標準等,研究、制定實施意見和措施,依法管理;指導、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各單項體育協會和基層民眾體育組織的工作;依法加強對全區健身氣功活動的管理。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體育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體育經濟科、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
1、研究擬寫全區貫徹實施上級體育工作政策法規意見和措施,編擬全區體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2、負責綜合性材料及檔案的起草,審核職能科室起草的業務性檔案。
3、協助局領導處理行政事物工作,負責機關事物、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後勤等管理工作。
4、負責體育工作會議和大型體育活動的計畫、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體育外事活動。
5、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6、負責區級體育事業經費的籌集、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7、負責全區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編制全區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局體育器材的購置和體育設施維修計畫;組織協調體育場、館建設。
8、研究體育產業發展狀況,編制體育經濟的發展規劃;監督、指導、檢查體育產業經營活動;承擔體育市場稽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9、負責培訓體育專業崗位從業人員,核發專業崗位證;負責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工作。
10、及時傳達辦理局長批閱的有關檔案,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局領導。
11、嚴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二)民眾體育科
(競賽訓練科、健身氣功管理辦公室)
1、研究起草全區運動項目發展規劃和設定、布局;負責各運動項目的管理,組織參加上級各類體育競賽。
2、研究編制全區體育訓練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協調青少年業餘訓練以及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工作;指導區內各體育傳統校建設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相關業務工作。
3、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各項競賽規則,編制全區體育競賽規程,編制全區體育競賽計畫,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區級體育賽事。
4、負責體育教練員崗位培訓、考核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的審核、申報、管理工作。
5、負責本區運動成績、最高記錄公布及上級記錄的申報工作;負責賽風賽紀的監督和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6、研究起草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協調機關各部門、社會各階層、各行業開展體育健身活動;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7、配合教育部門指導、推動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和國家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
8、負責民眾體育骨幹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審批、申報、管理工作。
9、負責指導全民健身工程(點)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10、指導協調區單項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健身氣功管理工作。